由于涉及中国的谋杀案和BC省民事诉讼,一直阻碍了温哥华多栋房屋的出售,但近日BC省高院作出最新裁决,允许其中一栋可能很快就会上市出售 。
所涉房屋是位于温哥华西 33 大道的一栋六居室、六浴室的房屋,两层楼的居住空间超过 4,000 平方英尺,还有一个完工的地下室 - BC省评估局的估价略低于 500 万加元。
在周四发布的一项决定并于周五在线发布时,BC省最高法院法官奈杰尔·P·肯特 (Nigel P. Kent) 裁定,只要用所得收益购买的任何新房产重新注册 CPL,可以撤销针对该房产所有权登记的未决诉讼证书 (CPL, 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 ),允许其所有者出售。
商人“惨遭杀害”
该房产的女主人是A某。根据法官的决定,她于2010年12月和丈夫B某购买了这套房子,并于次年春天搬入。
法院判决表明B某因 2017 年在中国杀害中国商人C某被定罪,并于 2020 年在中国被处决。
导致该房产被提起民事诉讼是受害者C某家人对B某、A某及其女儿提起的。根据法官的决定,诉讼是在B某还活着的时候开始的。
BC省法官裁决没有提供有关C某被害的细节,只说这位54岁的商人是在B某的命令下“在中国被残忍杀害的”。
根据判决,谋杀发生时,B某欠下C某多年来向他提供的贷款超过1亿元。
C某家人提起的诉讼旨在迫使B某的遗孀和女儿偿还债务,最新版本称他们收购的三处温哥华房产——包括西33大道的房屋——应被视为“欺诈性产权转让”。
肯特法官于周四的决定并未对相关诉讼做出裁决。受害者C某家人的主张有待法庭审理,目前定于 2026 年 1 月开庭审理。
法官此次裁决主要涉及B某家人要求驳回C某诉讼的申请,要么是滥用法院程序,要么是因为缺乏起诉,并解决了该家庭试图撤销原告针对三处房产注册的CPL 的问题。
将考虑中国判决
在辩称应以滥用诉讼程序为由驳回相关案件时,被告告诉法庭,原告的诉讼 “试图重新调查 ”两份针对B某的中国判决中 “先前已确定的索赔的基本要素”。
根据肯特法官的裁决,这两份判决书分别是 2018 年湖北省法院判决B某向C某的继承人支付 2780 万元及利息,以及 2019 年仲裁裁决B某支付 17278.5 万元本金,加上 198288629 元已累计利息及本金 20%的年利息。
根据裁决,原告称B欠C的总金额为 561,690,000 元,约合 113,472,727 加元。
肯特之所以拒绝驳回诉讼,是因为原告提交了一份索赔修改建议,其中要求承认中国的判决。
根据肯特的裁决,之前版本的诉讼请求并未明确要求承认中国判决。
判决书中写道:“原告是B某犯下的可怕罪行的受害者”, “他们是富有同情心的原告,法院倾向于在技术或程序缺陷方面给予他们回旋余地。”
CPL造成“财务困难”
虽然肯特拒绝驳回相关诉讼,但他承认被告的投诉,即针对温哥华三处房产的未决诉讼证书( CPL) 导致他们陷入财务困难。
A某告诉法庭,她的丈夫B某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但在中国被捕后无法养活他们。从那时起,她一直靠 2016 年出售温哥华爱德华国王大道一处房产的剩余收益为生——这笔金额曾经约为 90 万元,但根据该决定,现在“基本耗尽”。
该决定称,她没有工作,而且“基本上不会英语”,并指导致她不愿意冒险到低陆平原的华人社区之外寻求就业或援助。
该决定写道“简而言之,A女士以严重的财务困难为由,作为解除 CPL 的依据,”。
“她想卖掉这套大房子,用一部分净收益来支付未来的生活费用。之前卖房的收益已经用完,她一直向哥哥借钱维持生计。”原告声称A某关于经济困难的说法是虚假的,但没有提供任何支持这一说法的证据。他们告诉法庭,他们担心如果 CPL 被解除,被告将出售其财产并将收益转移到“遥不可及”,从而使他们无法收回B某欠C某的钱。
肯特接受了A某的财务困难的合理性,并寻求制定补救措施,使 CPL 继续存在,同时满足她的财务需求。
为此,法官下令解除西 33 街房产的未决诉讼证书CPL,允许A某出售该房产并保留 75 万元的收益,用于支付未来的生活费用和法律费用。
肯特法官裁定,A某购买的任何替代房产都必须将原告的 CPL 登记在其第一优先权上,排在任何购买融资(如抵押贷款)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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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的不还钱,还杀债主
- [8] (2024-11-23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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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的出来剧透一下吧
- [8] (2024-11-24 1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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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加拿大温哥华被这些人搞烂泥一团糟,sht
- [7] (2024-11-24 18: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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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一堆歪瓜裂棗貪污腐敗髒錢禍害加拿大!
- [5] (2024-11-24 18: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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