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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问题就能不买?这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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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一对退休夫妇拒绝收房,结果被判赔14.4万:很多人以为能退房,最后却赔得更多…… 

很多人买楼花时,都会有一种想法:

如果以后房子出了问题,或者市场跌了,大不了不买了,最多损失个定金。

但BC省最近这起真实案件,可能会彻底改变很多人的看法。

因为一对退休夫妇最后不仅没能成功“退房”,反而被法院判赔开发商14.4万加元。

事情发生在温哥华岛Sidney。

两年前,退休夫妇Jacinto Pereira和Evelyn Pereira签下一套预售公寓,价格大约80万加元,并支付了2.5万定金。

当时市场还不错,很多人都觉得房价会继续涨。

但谁也没想到,之后BC楼市开始降温。

而更麻烦的是,房子在交付阶段还不断出现问题。

最开始,夫妇俩第一次拒绝成交,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兑现部分承诺。

比如原本说好的露台扩建、凉棚、大屏幕电视等设施,都没有完成。

对于退休后的生活来说,这些东西其实不只是“装修”,而是他们想象中的生活方式。

法官后来甚至在判决书里写道:

如果他们早知道这些不会兑现,当初可能根本不会签合同。

后来双方又谈了一轮。

开发商承诺补做相关设施,还额外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于是,夫妇俩决定继续成交。

新的交房日期定在2025年7月。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结果就在正式交房前两天,又出事了。

一名清洁工突然发现外墙有潮湿问题。

随后,施工人员开始拆墙检查。

等夫妇俩最后验房时,眼前的场景把他们彻底吓到了。

墙上被切开了好几个洞。

里面能看到漏水痕迹。

还有一些他们认为像“霉菌”的东西。

第二天再去现场时,情况更夸张。

更多石膏板被拆掉。

其中一个卫生间甚至连马桶、洗手台和柜子都被搬走了。

对于一对准备退休入住新房的老人来说,这种画面确实很难让人安心。

他们当场决定:

不买了。

夫妇俩认为,这已经不是普通维修问题,而是房子根本不适合居住。

他们觉得开发商没有能力按合同交付一个“能住的家”。

于是第二次拒绝成交。

但问题来了。

他们以为自己是在“合理退房”,开发商却认为他们是在“违约毁约”。

双方最后闹上法庭。

而法院最终站在了开发商这边。

法官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房子有问题,不代表买家就能直接退出合同。

那些没完成的露台、凉棚、大电视,法院认为确实属于开发商没履行完整承诺。

但正确做法应该是赔钱,而不是直接毁约。

法官甚至帮他们估算了价格:

这些东西加起来,大概值5800加元。

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减房价,但不能因此整套合同作废。

至于漏水和拆墙问题,法院认为,开发商已经在维修,而且问题还没严重到“无法居住”的程度。

这里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重点:

法律上,“不能居住”的标准其实非常高。

不是看到发霉、漏水、拆墙,就 automatically 可以退房。

最终,法院认定:

夫妇拒绝完成交易,属于违约。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让很多人后背发凉的部分。

开发商后来只能重新挂牌卖房。

但那时候市场已经跌了。

最后成交价格,比夫妇当年签约时低了很多。

于是开发商把这个差价,全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最终金额:

14.4万加元。

不是2.5万定金。

而是14.4万。

这也是很多楼花买家最容易误判的地方。

很多人以为:
“最坏不就是不要定金吗?”

但现实是,一旦法院认定你违约,开发商是可以继续追讨损失的。

尤其在房价下跌的时候,这个数字可能会非常惊人。

这起案件,其实也给很多BC买家提了个醒。

楼花合同一旦签下,远没有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容易退出。

哪怕房价跌了。

哪怕房子有一些问题。

只要问题还没严重到法律认定的“无法交付居住”,买家想全身而退,其实并不容易。

而真正危险的,往往不是房子本身。

而是很多人直到市场下跌时,才第一次意识到:

预售合同,从来都不是“后悔了就能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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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