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楼花时,都会有一种想法:
如果以后房子出了问题,或者市场跌了,大不了不买了,最多损失个定金。
但BC省最近这起真实案件,可能会彻底改变很多人的看法。
因为一对退休夫妇最后不仅没能成功“退房”,反而被法院判赔开发商14.4万加元。
事情发生在温哥华岛Sidney。
两年前,退休夫妇Jacinto Pereira和Evelyn Pereira签下一套预售公寓,价格大约80万加元,并支付了2.5万定金。
当时市场还不错,很多人都觉得房价会继续涨。
但谁也没想到,之后BC楼市开始降温。
而更麻烦的是,房子在交付阶段还不断出现问题。
最开始,夫妇俩第一次拒绝成交,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兑现部分承诺。
比如原本说好的露台扩建、凉棚、大屏幕电视等设施,都没有完成。
对于退休后的生活来说,这些东西其实不只是“装修”,而是他们想象中的生活方式。
法官后来甚至在判决书里写道:
如果他们早知道这些不会兑现,当初可能根本不会签合同。
后来双方又谈了一轮。
开发商承诺补做相关设施,还额外安装电动车充电桩。
于是,夫妇俩决定继续成交。
新的交房日期定在2025年7月。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样解决了。
结果就在正式交房前两天,又出事了。
一名清洁工突然发现外墙有潮湿问题。
随后,施工人员开始拆墙检查。
等夫妇俩最后验房时,眼前的场景把他们彻底吓到了。
墙上被切开了好几个洞。
里面能看到漏水痕迹。
还有一些他们认为像“霉菌”的东西。
第二天再去现场时,情况更夸张。
更多石膏板被拆掉。
其中一个卫生间甚至连马桶、洗手台和柜子都被搬走了。
对于一对准备退休入住新房的老人来说,这种画面确实很难让人安心。
他们当场决定:
不买了。
夫妇俩认为,这已经不是普通维修问题,而是房子根本不适合居住。
他们觉得开发商没有能力按合同交付一个“能住的家”。
于是第二次拒绝成交。
但问题来了。
他们以为自己是在“合理退房”,开发商却认为他们是在“违约毁约”。
双方最后闹上法庭。
而法院最终站在了开发商这边。
法官的意思其实很简单:
房子有问题,不代表买家就能直接退出合同。
那些没完成的露台、凉棚、大电视,法院认为确实属于开发商没履行完整承诺。
但正确做法应该是赔钱,而不是直接毁约。
法官甚至帮他们估算了价格:
这些东西加起来,大概值5800加元。
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减房价,但不能因此整套合同作废。
至于漏水和拆墙问题,法院认为,开发商已经在维修,而且问题还没严重到“无法居住”的程度。
这里有个很多人不知道的重点:
法律上,“不能居住”的标准其实非常高。
不是看到发霉、漏水、拆墙,就 automatically 可以退房。
最终,法院认定:
夫妇拒绝完成交易,属于违约。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才是真正让很多人后背发凉的部分。
开发商后来只能重新挂牌卖房。
但那时候市场已经跌了。
最后成交价格,比夫妇当年签约时低了很多。
于是开发商把这个差价,全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最终金额:
14.4万加元。
不是2.5万定金。
而是14.4万。
这也是很多楼花买家最容易误判的地方。
很多人以为:
“最坏不就是不要定金吗?”
但现实是,一旦法院认定你违约,开发商是可以继续追讨损失的。
尤其在房价下跌的时候,这个数字可能会非常惊人。
这起案件,其实也给很多BC买家提了个醒。
楼花合同一旦签下,远没有很多人想象中那么容易退出。
哪怕房价跌了。
哪怕房子有一些问题。
只要问题还没严重到法律认定的“无法交付居住”,买家想全身而退,其实并不容易。
而真正危险的,往往不是房子本身。
而是很多人直到市场下跌时,才第一次意识到:
预售合同,从来都不是“后悔了就能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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