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外国商会不得从事商业活动,旨在服务会员- [46] (2026-06-04 06:32:39) (0) (0)在华商会(Foreig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China)是由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成立的、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宗旨: 旨在促进会员与中国之间的贸易与商务交流,服务会员企业信息交流。 不从事商业活动: 根据规定,外国商会不得从事直接的商业活动(如直接售卖商品、签订采购合同等营利性业务) 。它们通常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行业联络服务。 业务活动范围: 主要从事促进会员与中国贸易及相关活动,包括举办研讨会、行业报告发布、会员交流会等 。 管理规定: 需遵循《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和业务活动。 弊端: 山头林立与同质化竞争:在加拿大(尤其是多伦多和温哥华),存在大量按省份、行业、甚至同乡划分的各类“中国商会”或“中华商会”。这些组织功能高度重叠,彼此缺乏横向联动,甚至存在争夺资源和代表权的内部消耗。 x
分享到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