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恶房东用这理由逼一女子搬离
近日,温哥华一女子称她的房东因其领取伤残收入而取消已经交的公寓租金。
一名温哥华妇女在向BC省人权法庭提出的申诉中称,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因搞歧视拒绝向她出租公寓。 这位32岁的妇女叫Shayfaye Baylis。 她居住在温哥华市Punjabi Market附近的一套每月1500元的两居室公寓中。 她说,她在7月份支付了租住该公寓应该支付的损害赔偿金后,该公司所属的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取消了她的租金。 理由是她领取收入援助。 “我感到沮丧,” Baylis说, "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过程, 永远不会。” Baylis是一家非盈利组织的临时住房支持人员,她因患有风湿性关节炎和狼疮等残疾而获得收入援助,这些疾病有时使她无法工作。 她在诉状中说,根据BC省的租赁法,一旦房东接受定金,租约就成立了。 Baylis称,在她付款后,物业公司拒绝在她的住房信息表上签字。 她需要房东在表格上签字,以便继续获得收入补助。
Baylis称,物业经理 Donna Louie 在电话里告诉她,“我们从那些需要填写这些表格的人那里经历过不好的事。” Baylis说:“在那时,我真的觉得她是基于这个做出决定的。” 几天后,Baylis被拒绝作为房客。 Baylis后来和她的律师向BC省人权法庭提出申诉,声称房东的歧视包括合法收入来源。 非营利性社区法律援助协会(Community Legal Assistance Society)的律师 Danielle Sabelli 表示,这种情况引发了一个问题:在温哥华本已紧张的租赁市场上,歧视如何剥夺人们的住房选择权。 有关房客起诉房东歧视的法律纠纷发生过很多次。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