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牛津大学
《星期天泰晤士报》报道称,近来,牛津大学性丑闻频传,但校方一直冷淡处理。一名20多岁的女学生向牛津大学校方申诉,称自己被迫与一名中年男教授发生过数次性行为。后来她还发现这名教授是“性惯犯”,曾和数名年轻貌美的女学生发生关系。
在投诉遭到校方冷处理后,这名女学生向律师求助。学生的代理律师安·奥利瓦里厄斯介绍,近来该校还有另外5名女学生因“在校遭受不恰当的性举动”向律师求助。“牛津大学内的性犯罪已经达到泛滥的水平,但不少牛津女生受性侵后都不敢揭发出来。”奥利瓦里厄斯表示,牛津有数名教授涉嫌性骚扰女学生,年龄大都在50岁左右,性格长相没有什么魅力,涉案的女学生却都年轻貌美。
针对最新的性骚扰起诉,牛津大学发言人表示,没有证据表明性骚扰在校内已呈泛滥趋势,校方会“极端严肃地处理这种指控”。他说:“校方已经强烈建议所有牛津职员不要与学生发生亲密关系,因为这种关系可能导致校方采取纪律行动。”
美国大学如何处理性骚扰
有专家质疑牛津为何不引入美国式法律,即禁止大学教职员与学生发生性关系。耶鲁大学去年就沿用该法律限制教师和学生的交往,哈佛大学2015年2月也作出相关规定。奥利瓦里厄斯说:“美国的大学可以明令禁止教授与学生发生性关系,为什么牛津不能引入类似的限制?”
在哈佛大学从教近30年的Macdonald教授,介绍了美国大学性骚扰的定性以及处理办法。
美国大学严肃对待性骚扰问题已经有三十多年的历史了。不用“罗曼史”、“爱情”或“诱惑”等这些中性的词来定义这一行为,而将其一律归并到“{性骚扰”(sexual harassment)行为中。当然有时是教授与学生坠入爱河并结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权力滥用的问题,这些人通常是男性,处于在权力上的优势地位。
这一行为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也常发生在年轻女性职员身上,在这些情形里,权利影响着她们的生活和职业。美国的大学,作为受人尊敬的、为社会确立思想和行为标准的机构,认为这一滥用权利的行为是完全无法接受的,并决定处于优势权力地位的人(通常是资深教师)是应该对控制事件负有责任的一方。这个人既不能主动暗示性关系(不能诱导),也不能给事件预期(不能让他或她自己被引诱)。
如果发现有性质恶劣的行为,例如多次引诱、威胁、施压或者报复,一些教授会被解雇。大多数情形下,例如单纯的风流韵事,他们可以继续做教学和科研的工作,但是不再有任何职务(例如委员会委员、系主任、院长等等)并且常常在一段时间内被拒绝参加公众活动,例如教工会议、学术研讨会,或者同事聚会等。
总之,美国的大学对待性丑闻事件非常严肃,并且采取重要措施防止这类事件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学生以及下属带来的严重的情感与家庭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