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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租禁晒衣物 华裔业主最关注的公寓附例

Wed Sep 16 2015 14:48:54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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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治文市一个屋苑担任立案法团主席的华裔移民叶竞邦表示,通常新附例因业主感到个人权利未得到保障而提出,比如噪音影响睡眠及被迫吸二手烟等。他也承认,有些影响因人而异且带有主观性,但只要是通过正常途径投票通过的立案法团附例,对所有住户均具约束力。
 
叶竞邦所居住的屋苑,位于列治文市1号路(No.1 Rd.)夹史蒂夫斯顿公路(Steveston Hwy.)交界处附近。他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业主对一些附例有不同看法很正常。以是否允许出租为例,有人购置物业就是为投资,不希望有任何出租限制;但有的住户则不希望常有陌生人出入,当然希望禁止出租或仅允许部分出租。」他说,立案法团拟定附例有既定程序(附表一)。立案法团召开的特别会议,须提前4至6周通知业主,而通过新附例最快也需要3至4个月。
 
立案法团先警告后罚款
 
叶竞邦所住的屋苑共有17户业主,约半数为华裔。他又说,华裔较关注及受影响的附例,包括出租、露台晾晒衣服等(附表二)。
 
过去12年,叶竞邦曾加入3个不同物业的立案法团,曾遇到一些较极端个案;例如,一个住户常在城市屋苑车房前练习打棒球,有人担忧棒球可能会伤及居民。立案法团多次要求该住户停止未果后,只能报警处理。
 
他透露,对于违规业主,立案法团会先尝试沟通,如果无法解决会发出警告信,再无效则会开罚单,通常罚50至200元。业主不付罚单后果严重,因为立案法团有权通知信用公司,这可损业主的信用纪录,甚至物业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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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法团订例  不得侵犯人权
 
随着柏文住户增多,柏文业主与立案法团间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卑诗《分契物业法》为民事法,目前业主如欲挑战立案法团通过的附例,唯有经法庭诉讼。不过,该司法程序不但旷日持久,而且费用要1.5万至2.5万元,令多数不满的业主却步。

卑诗柏文业主协会(CHOA)在大温地区已运作近40年,专为业主及立案法团提供谘询服务,但不裁决纠纷。该协会执行总裁乔文图(Tony Gioventu)指出,《分契物业法》对立案法团可制订的附例项目,例如禁烟、噪音、物业出租、泊车、饲养宠物、业主及居民年龄限制等,都作出了较详细规定。

乔文图表示,立案法团制订附例的前提,是不能侵犯业主的人权。他说:「法律也规定了立案法团不能订例的情况,比如规定如果业主不支付物业管理费,立案法团可剥夺该业主投票权。但是,如果业主只是未付违反附例罚款,立案法团不可拒绝业主参与投票。」

另外,立案法团对违规业主的罚款也有上限规定。乔文图说,立案法团较常出现的问题是仅通知业主因违例而被罚款,而未有在交给业主的通知中,阐明违规的证据,并告知业主在被罚款前有提出质疑权利。

即将运作的民事审裁处将提供网上全天候服务,协助省民在有别于传统法庭的方式下,解决一些分契物业和小额钱债纠纷,将成为加国有史以来首个网上审裁处。

该审裁处预计需60天即可解决纠纷,较传统的小额钱债法庭平均所需的12至18个月时间少得多。另外,诉讼费将仅约数百元。
 
家中吸烟罚逾万元  柏文业主入禀维权
 
违反立案法团禁烟附例 老兵拒缴款

卑诗省兰里市一个柏文单位业主,因为坚持在自己家中吸烟,遭业主立案法团(strata council)以违反柏文禁烟附例为由,累计罚款达1.1万元。由于该业主拒付罚款,立案法团9月初入禀卑诗最高法院,要求他支付罚款以及遵守禁烟附例。不过,被告业主誓言扞卫自己的权利,已向卑诗人权审裁处(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诉,声称自己受到不公正对待。

现年70岁的退伍军人阿拉迪(Paul Aradi)吸烟已经50年,他无法理解为何在自己的家中保持这个多年的习惯,也会弄至给告上法庭。阿拉迪10年前购入位于兰里53路(53rd Ave.)一幢柏文的一户二楼单位,该柏文拥有47个单位,属分契物业。柏文立案法团于2009年3月,即阿拉迪入住后第4年,通过柏文所有单位及公共地方都禁烟的附例。

阿拉迪在家接受《星岛日报》记者采访时,声称自己受到不公对待:「我无法戒烟,更不能理解为何在自家不能吸烟,我感到被歧视。」

他每两天要吸一包至一包半烟草,平均约每小时就要抽一支。他说,已尽力遵守禁烟附例,下午常在外出散步时吸烟,但上午在家享用咖啡及烟草已是数十年习惯,无法改变;而为不影响邻居,他说吸烟时都紧闭门窗。阿拉迪表示,投诉他的,其实仅有他楼上的两户居民。

月收200元罚单 争持3年终告上法庭

立案法团约在3年前开始,向阿拉迪开罚单,他说每个月都收到至少200元罚单,多年来已记不清收到多少张,累计金额约1.1万元。

独居的阿拉迪于1969至1973年,曾作为加军在塞浦路斯执行维和任务而受伤。不过,他表示不愿以此作为无法戒烟的藉口。他说:「我不打算搬家,也没有其他地方去。我有在家吸烟的权利,也无力支付1.1万元罚款。」

阿拉迪的律师罗克斯伯勒(Paul Roxburgh)指出,立案法团的附例不能超越人权,也不能干涉业主私隐。他说:「譬如,立案法团不能禁止华人或白人入住,因为违反《人权法》;也不能规定客厅不能摆床等,更不能因此罚款。」

《星岛日报》记者曾试图采访阿拉迪所居住柏文的立案法团成员,但无法联络到对方。

另外,根据非牟利机构卑诗柏文业主协会(Condominium Home Owners Association of BC,简称CHOA)执行总裁乔文图(Tony Gioventu)指出,卑诗《分契物业法》(Strata Property Act)对业主及立案法团的权责均有详细规定,立案法团制订附例时必须尊重人权,但附例一旦通过,业主就得遵守。

对阿拉迪表示将要负债打官司,乔文图指出,卑诗省首创的民事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预计今年圣诞节后开始运作,届时将方便业主及立案法团解决纠纷,而且诉讼费也将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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