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38岁男子德克逊(Daniel Derkson)去年被诊断患上癌症,4个月后宣告不治,但其遗孀朱莉安(Julian Derkson)由于在事发时不足35岁、而且没有未成年子女,结果不符合申领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遗属抚恤金(survivor benefits)的资格,朱莉安现已就申请向联邦政府提出上诉。
朱莉安与德克逊结婚11年,最近入禀加拿大社会保障审裁处(Social Security Tribunal of Canada)提出上诉,挑战CPP发放遗属抚恤金的年龄规定。根据规定,申领遗属抚恤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除非是伤残人士或需要供养未成年子女,否则必须在死者离世时年届35岁或以上,但朱莉安在德克逊离世时尚差10周才到35岁,而且既非伤残人士、又没有供养未成年子女,因此两度申请遗属抚恤金被拒。
被迫卖屋筹丧葬费
雪上加霜的是,德克逊既没有购买人寿保险,加上患病前不久因车祸失业,因此没有员工福利,夫妇更没有购买按揭保险,以致朱莉安要独力筹措20,000元应付亡夫的丧礼费用,在急需现金的情况下,朱莉安被迫出售夫妻二人合力兴建的梦想居所。
联邦政府对领取遗属抚恤金设下年龄限制,这是基于死者配偶若果是身体健全且没有子女,可以在丧偶后重新工作自力更生。不过,财务专家表示,没有确实数据支持较年轻的寡妇,较有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联邦就业及社会发展部门(ESDC)回覆指,曾经审核朱莉安的申请两次,可惜她不符合领取遗属抚恤金的规定,又引述规定指,朱莉安可以在年满65岁或身体出现伤残后提出申领。上月,联邦财长莫奈(Bill Morneau)透露现正与各省商讨改革加拿大退休金计划,包括遗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