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底,安省证监会(OSC)以诈骗及相关罪名为由逮捕了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台长龚晓华(次日已获准保释),据了解,龚晓华被指控的罪名有:
1. 刑法第 380(1)(a) 条诈骗 5,000 加元以上;
2. 刑法第 354(1) 条拥有犯罪所得的财产;
3. 刑法第 462.31 条洗钱犯罪所得;
4. 刑法第 368(1)(b) 条伪造文件。
对此,龚晓华于日前已委托多伦多两位知名律师代表为其辩护,这两位律师都擅长打一些刑事案及商业诈骗案。他们表示,安省的证监会和骑警对龚晓华的指控,都是受中国政府的指控影响,迄今为止,龚晓华并没有被证监会问话。
龚晓华的律师表示,虽然安省证监会对于当事人的指控非常详细,但始终没有录取当事人的口供,完全是按照中国政府提供的资料来判断,因此,他们将会全部否认对于安省证监会和骑警的相关指控,并不认罪到底。
至于这些指控涉及的公司,则是由龚晓华运营的O24 医药公众有限公司 (O24 Pharma PLC) 和加拿大国家电视台公司 (Canadian National TV Inc.),这两家公司被指向中国公民诈骗性地销售数亿加元,并同时在大多地区谋划证券销售,最后该骗局所得的大部分资金,都被转入了龚晓华在加拿大的个人银行账户。相关人员表示,如果以上的罪名成立,龚晓华最高可能被判14年监禁。
据了解,龚晓华下次的出庭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我们也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