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使馆一名雇员,以外交豁免权为理由赖帐,拒交租金。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周五裁定,外交豁免不适用于租金帐单,勒令当事人向房东支付房租和堂费。
在美国大使馆工作的卓罗迪斯(Betsy Zouroudis)拒绝缴纳租金。房东及房客仲裁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早于去年裁定,她必须向房东鲍曼(Rolf Baumann),支付数千元的租金与堂费。
卓罗迪斯于去年,在渥京格列贝(Glebe)社区租下一栋城市屋的顶层,但她拒绝缴纳租金,她的律师发信称,她有"外交豁免权",不受仲裁局约束。
法官班斯耶(Rohan Bansie)周五裁定,卓罗迪斯的外交人员身分并不免除她支付租金的责任,因为,商业转帐不在豁免权范围之内。他裁定,"双方关系是房东与房客关系,之间的活动是商业活动。"
卓罗迪斯的辩护律师说,唯一能令其当事人缴纳租金的方式,是美国取消她的外交人员身分。
房东鲍曼说,法庭裁决令他如释重负,要不然,渥太华的任何人都无法与外交官做生意。
本案的下一步是定于周二的聆讯,鲍曼将寻求从卓罗迪斯的工资中扣除欠款。按照法官班斯耶周五的裁决,卓罗迪斯还要支付房东鲍曼1,500元堂费。卓罗迪斯的律师拒绝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