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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方可循法律途径 追讨败方资产

Fri Apr 03 2015 09:08:31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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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张耀仁报道

  大温律师李溢周四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败诉方如不遵照BCHRT的判决给予赔偿,胜诉方可寻法律途径追讨对方名下的资产。

  渥京或酌情给予移民身分

  李溢表示,全案仍有上诉机会,但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否则失效。之後,胜诉方如得不到金钱赔偿,可从法律途径追讨败诉方在加国名下的资产,包括物业、车辆或成立的有限公司等。另外,也可聘请香港律师,在香港法院提出申请,希望加国判决获得香港方面的承认。

  对於BCHRT的判决,是否对菲佣如果要申请留在加国也会有助益的问题,李溢说,菲佣未必符合难民身分资格,但以往曾经有遭性剥削的贩运人口受害人,获联邦政府以人道角度作为特殊考量给予移民身分。

  李溢说,BCHRT并不是由法官来审理,有些人会对结果质疑,认为投诉人与答辩人各说各话,究竟要相信谁。他指出,事实真相可能永远无人能知,但是,既然我们接受BCHRT这个系统的存在,就要接受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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