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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斩头案被告李伟光获准入住集体宿舍(图)

Sat May 09 2015 11:17:26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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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狗巴士斩头案华裔被告李伟光(Vince Li,图)申请入住温尼辟集体宿舍,已获批准。反对者定于周六下午在缅尼托巴省议会外面集会,案中死者麦克莱恩(Timothy McLean)的母亲说,她会出席示威活动。

李伟光要求迁出精神病房,入住集体宿舍,引起各界热议,社区维权者要求李伟光列为高风险犯人,专家担心他遭遇私刑。李伟光在2008年犯案,在前往温尼辟的灰狗巴士上砍掉22岁邻座乘客麦克莱恩的头颅,还吃了他的尸肉。当时他患上精神分裂症,但没有治病。法庭后来裁定,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过去7年,他在塞尔科克精神病院(Selkirk Mental Health Centre)囚禁,刑事检讨委员会今年2月裁定,给他更大自由,李伟光随后转送医疗科学中心(Health Sciences Centre)上锁病房。

委员会裁定,李伟光的治疗团队可以安排他迁入社区内第5级集体宿舍,每日24小时、7天有全时职员在场,并需宵禁。

麦克莱恩的母亲迪德利(Carol de Delley)证实,她最近接到缅尼托巴省检察官电话,听说有人申请入院集体宿舍。

温尼辟居民科克(Ginny Kirk)不赞成伟光迁出精神病院,她组织周六活动,计划在省议会外面集会,为麦克莱恩讨回公道。

科克说:「我认为(李)应该留在精神病院,全面受监督,承担后果。」

科克发起网上请愿运动,催促省府及联邦政府,将李伟光列为高风险罪犯,将他关押,不给日间外出证。她又在脸书设网页,为麦克莱恩伸张正义。

李伟光必须接受缅尼托巴省刑事检讨委员会的年度审核,精神病医生克雷默Dr. Steven Kremer在2月最新审核时说,李伟光没有幻觉,已超过1年,他有服用药物,精神情况有「很大改善」。

现在,委员会授权医院,将他转入集体宿舍,条件包括:按时看精神科医生、不准喝酒、不得收藏非法药物;离开缅尼托巴省,事前最少有14天书面申请,并获批准。

学者忧牵连亚裔人士

缅尼托巴省大学法律系研究副主任帕克斯(Debra Parkes)担心,有人动用私刑,对付李伟光,一些亚裔男子可能受牵连,民众误认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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