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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一辈子遗嘱却说没孩子,BC女子告养父

Sun Mar 08 2026 11:25:54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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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宗可能影响未来判例的遗产案件中,BC省法院正在讨论一个关键问题:法律上的“孩子”,到底应该如何定义?

BC省女子 玛丽·黛安·斯坦纳(Mary Diane Stainer) 最近向法院起诉,认为在BC省遗产法中,“孩子”的定义应该扩大。她主张,这个概念不应该只包括有血缘关系或被正式收养的人,还应该包括那些在现实生活中形成了父母子女关系的人

斯坦纳表示,她被一位在生活中一直扮演父亲角色的男子剥夺了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嘱称“没有孩子”

据了解,威尔弗雷德·约瑟夫·兰德里(Wilfred Joseph Landry) 于2024年去世。他在遗嘱中明确表示,自己没有任何子女——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收养子女。

遗嘱中还特别写道,他从未把斯坦纳当作自己的孩子”。

但斯坦纳认为,这样的说法与两人长期的实际关系并不一致

法院资料显示:

  • 兰德里在斯坦纳出生前 4个月 与她的母亲结婚

  • 斯坦纳的出生证明上也写着兰德里的名字

BC省最高法院法官 阿迪思·沃克姆(Ardith Walkem) 在2月27日的裁决中表示:

  • 兰德里的名字出现在她的出生证明上

  • 她从小被当作他的孩子抚养

  • 两人一生都保持联系,虽然关系有时也紧张

法官还指出,被告方也承认: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法院审理的重要法律问题。

目前法院已经驳回遗产执行人要求撤销诉讼的申请,这意味着案件可以继续进行。

法律没有明确“孩子”的定义

根据BC省《遗嘱、遗产与继承法》(Wills, Estates and Succession Act):

如果遗嘱没有为死者的配偶或子女提供足够的生活保障,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修改遗嘱。

法院可以决定从遗产中划出一部分,给予他们认为合理、公正的份额

但问题是: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子女”到底包括哪些人。

过去BC省上诉法院曾处理过类似案件,但最终都没有扩大“子女”的定义。不过法院也表示:

如果未来出现特别有说服力的情况,定义仍有可能被重新解释。

律师:社会已经变了

斯坦纳的律师 迈伦·普莱特(Myron Plett) 表示:

BC省上诉法院上一次讨论这个问题,大约已经是 15年前

他说:

社会标准、道德观和文化价值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是时候重新审视“孩子”这个概念了。

他还指出,在遗产法中一直存在一种矛盾:

一方面,人们有自由决定自己财产如何分配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律认为人去世后仍然对配偶和子女负有道德和法律责任

因此,即使兰德里在遗嘱中明确表示不承认斯坦纳是女儿,也不一定是最终结论

她说自己一直被当作女儿

在诉状中,斯坦纳列出了十多条例子,证明两人一直保持着父女关系

例如:

  • 兰德里为她支付教育费用

  • 向别人介绍她是自己的女儿

  • 把她的孩子当作孙子孙女对待

  • 在她离婚期间帮助她

  • 在她人生的重要时刻陪伴她

律师普莱特表示,这类案件不仅仅是钱的问题

他说:

如果遗嘱完全否认她是女儿,那就等于否认了她一生的家庭关系和记忆

“这种感觉非常像被剥夺了人格。”

可能引发更广泛讨论

普莱特认为,随着社会变化,人们对“家庭”的理解也在改变。

如今:

  • 许多家庭并不完全依赖血缘关系

  • 继亲家庭、事实家庭越来越普遍

因此,这起案件可能会成为BC省遗产法的重要转折点

不过案件仍有可能在正式审判前通过和解解决

如果最终没有开庭审理,律师认为从社会角度看或许有些遗憾,因为这本来是一次让法律讨论“家庭定义”的机会。

他说: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都是一个值得社会认真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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