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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国籍登机入境 11.10起须持加国护照

Thu Oct 13 2016 09:46:56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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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邦移民、难民及公民部日前再次提醒拥有双重国籍的加国公民,如果在11月10日前还没有加国护照,则在返回加拿大时会被禁止登机而耽误行程,但拥有美加双重国籍的人士不受此政策影响,从陆路和水路返加的人士亦不受影响。

  从今年3月15日起,加拿大联邦政府开始要求免签国旅客入境加国需办理电子旅行证(eTA),及要求凡拥有双重国籍的加国国民,从海外飞抵加拿大时,必须使用加国护照入境。但为使旅客和航空公司全面做好准备,联邦政府对新推出的航空入境政策一再延期执行,已经又从9月30日的宽限期,再次延迟至11月10日全面实施。

  eTA是对免签证的外籍人士,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或在加拿大转机的一项新入境要求。此旅行证以电子方式与旅客的护照相联,有效期为五年或到护照失效日期为止,以先到期者为准。

  免签证国家的公民(美国公民除外)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之前需要取得eTA。经海路或陆路进入加拿大的旅客不需要eTA。由于中国大陆护照的持有人需持有有效签证进入加拿大,因此毋须申请eTA;而对于来加免签证的港、澳、台护照持有人则需申请eTA,否则在11月9日后可能会被加拿大拒绝入境。持有港、澳、台护照,又有加拿大护照的双重国籍人士,则一定要持加拿大护照入境。如没有加拿大护照,则一定要尽快提前办理。

  永久居民空路入境不需eTA

  加拿大永久居民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不需要eTA,但仍需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或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否则将可能被拒绝登上前往加拿大的飞机。美国永久居民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需要eTA(以及美国绿卡)。如经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则不需要eTA。学生和临时工作人士(来自需要申请eTA的国家),若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并打算搭乘飞机离开和返回加拿大需要eTA。

  联邦政府指新政策有助加强边境保安与有效管理国民出入境。这套新的电子系统,可协助航空公司核实所有乘飞机前往加拿大或在加国转机的旅客均持有适当文件。对于加国国民,包括双重国籍人士,可接受的登机证件只有有效加国护照、临时护照或紧急旅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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