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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加国法规:街上谩骂算不算犯法?

Thu Jul 30 2015 09:38:34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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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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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慕启

  对于女记者被爆粗口骚扰的事件,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华人及东南亚社区)总干事吴瑶瑶律师表示,该类事件应属于社会问题的范畴,是严重的对女性不尊重,应用教育的办法来解决。

  吴瑶瑶称,在大街上谩骂,尽管可能使用了歧视性语言或粗口,但这都不是触犯法律的。除非有人是在公共场所散播煽动性的语言,试图挑起其他人对某个对象采取行动,则可能涉及仇恨罪。

  至于侮辱城市新闻女记者的男子被安省电力公司解雇的事件,也并非是一种法律上的惩处,而是该公司根据内部的行为守则做出的处罚,既不涉及刑法也不涉及民法。

  吴瑶瑶不认为警方可以在此事件上有所作为,因为警方只管辖刑事法的范畴。她认为,如果一个社会任何东西都需要用法律来审判,这也不是一个好的社会。这类带有明显性别歧视色彩的事件,反映的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应由社会来解决。

  资深社工、家和专业辅导中心总干事区慕启认为,一些人在公共场所讲一些令他人感到冒犯的话,便构成了某种程度的骚扰。类似的爆粗口,会对女性造成心理上的虐待。而施暴者却常常用一时冲动,或喝过酒等藉口来为自己开脱,以逃避责任。区慕启还称,这类专门针对女记者的骚扰事件,还是由于某些男人心中深藏的性别歧视。他们可能认为,某些运动或事情应该是男人的世界,女人不要来参与或评论。

  对于受到此类语言暴力伤害的人士,他建议被害者首先要关注自己心理上的反应,尽量做到不要受此影响,如果心理上感到非常困扰,就要想办法积极寻求帮助,解除心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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