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App 已上线
点我下载

华裔青年持气枪抢银行 悔不当初获保释

Mon Sep 28 2015 11:01:59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cover
一名华裔青年银行劫匪,因为初犯有悔意、受审前曾获保释遭家居软禁18个月,以及家人偿还款项,获法官轻判周末服刑90日。检控官以判刑低于最低刑期提出上诉。安省上诉庭虽然同意改判处监禁一年的最低刑期,但法官亦裁定永不执行这项判决。
 
20岁的华裔被告于2013年6月,头戴黑色滑雪脸罩闯入满地可银行一间分行打劫,向柜台职员出示一支气枪,索要1,000元。女职员表示要从一个上锁的箱取款。被告跳入柜内,职员交出2,000元。被告逃离现场时,被一名途人看到他在车内脱下头套,并记下其车牌向警方提供,令被告在几日后落网。
 
被告羁押6日后,获法官批准保释,但需软禁在家中。他在软禁候审的18个月期间,绝大部分时间无法出外工作。被告在开审第一天便承认持假枪犯案,检控官最终撤销抢劫和蒙面蓄意隐瞒身分等两项控罪。
 
另一方面,被告的继父在判刑前,向银行偿还2,000元。被告在判刑陈词时深表懊悔。
检控官要求判他入狱18个月,被告辩护律师则提出监禁90日并可以间歇执行。当辩护律师知道持械犯案的最低刑期为一年时,要求扣减保释期间遭家居软禁的时间。
 
法官最后判处被告入狱90日,被告只在周末服刑,以便他可以工作;刑满后需守行为两年。法官将审讯前的6天羁留时间,以1.5比1计算。法官又认为,被告认罪、偿还全部财物、被告获家人的支持、18个月的约束性保释、无犯罪纪录、年轻和表示悔意,若非他所犯的严重罪行应判处入狱,否则是没有需要囚禁他,而监狱对初犯的年轻被告可能有危险。
 
检控官则指出,入狱18个月是适当的刑罚,被告应服余下的刑期。检控官又认为,原审法官在判刑时,过分强调偿还金钱作为减轻罪行,未有考虑到蒙面抢劫银行的严重性,因此要求上诉庭判处强制性最低刑期。
 
「考虑再入狱可能出现的不公义
 
上诉庭三名法官指出,原审法官判案时认识到罪行的严重性,并且表示在没有减轻罪行的情况下,应判入狱3年。不过,被告是年轻的初犯者、已偿还金钱、认罪、表达悔意、承认犯下严重过失,亦曾被囚禁几日和18个月的严格家居软禁,是减至最低刑期的因素。
 
上诉庭法官指出,法庭要考虑到再次入狱的影响,服刑可能出现的不公义,被告已经出狱多长时间,包括案件的延迟、刑期以及犯罪的严重性。被告提出,他已经服刑90日,正在守行为当中;有工作,并获雇主发信支持;与家人关系改善;正重返有建设性的人生。被告表示,如果再入狱的话,将会使他崩溃。
 
上诉庭法官认为,现时的判决已符合惩罚和一般阻吓的原则。18个月的严格家居软禁,偿还金钱,已经服刑的时间,以及被告重新融入家庭和建设性的社会,显示出刑事司法过程产生明确的阻吓作用。因此,改判被告入狱12个月,但永久搁置不执行。


分享到微信: 分享
【郑重声明】温哥华天空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 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 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谢谢!

我要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