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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二"称曾当中间人 替苑刚兄弟 巨款"避税"

      沃特斯潘询问"母亲二"与苑刚、苑强、苑母之间的金钱输送。(代表律师提供)   华裔富商苑刚被杀及分尸后的遗产案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续审,两名为苑刚未婚生孩子的女友 "母亲二"(Mother 2)和"母亲五"(Mother 5)先后上庭应讯。"母亲二"透露,苑刚和苑强两兄弟均曾要求她当中间人,将巨额财富转帐给苑母后再转至其他地方以图"避税"。     "母亲二"以证人身分接受"孩子三"代表律师沃特斯潘(David Wotherspoon)询问时声称,她在苑刚于2015年5月去世后不久,就透过他的两名助手找到苑强,约他商量苑刚遗产问题,指出苑强日前在庭上声称他不认得她是有违事实。"母亲二"透露,她在当月找到律师管理遗产后,曾跟苑强一起到银行和另一位律师的事务所,商讨怎样"拿走"出售西温大宅的600万美元(约800万加元)的收益。她声称当时苑强提出将这笔巨款中的一部分汇至中国,方法是由她的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IBC)帐户转至苑母在同一银行的帐户,最后将钱运到中国,坦言其目的是"避税"。     "母亲二"续说,她抵达加拿大长居后也曾为苑刚进行业务相关的金钱转帐。她表示苑刚由于要在美国成立一间公司,于是要求她到汇丰银行开立一个帐户,然后透过这个帐户逐步将钱转至苑母的CIBC帐户,任务完成后就取消汇丰帐户。"母亲二"表示不知道该家美国公司的名称,对苑刚所从事的各项业务以及他的其他资金来源均表示"不太清楚"。   指撤诉因苑家动手脚 证人取消作证   在前日撤诉的"母亲二"亦在接受"母亲一"代表律师英格拉姆(Ben Ingram)的询问下道出撤诉原因。当英格拉姆说苑刚的司机在供词中声称不认识"母亲二"时,她先表示苑刚有数名司机,又说不清楚该司机有没有说谎,然后声线提高显得有点激动地声称,她原本有三名证人为她作证,但苑强却叫证人不要这样做。她声称在申请撤诉当日之前一晚致电其中一名证人,该证人说已不能为她作证。   "母亲二"在被英格拉姆质问与苑刚的亲密程度时也出现情绪不稳。英格拉姆向她出示一封她在苑刚去世前一天发给他的电邮,文中提到苑要"母亲二"带着孩子一起回中国,又指"母亲二"不想回中国。"母亲二"直指这些都是"吵架的话"不能当真,表示当年是应苑刚要求以学生签证身分来加国,反问律师既然苑刚叫她过来,他怎会叫她回中国呢?   "母亲五"昨日随着"母亲二"作供完毕后首度上庭应讯,透露最初与苑刚交往的经历。出身江南某大城市的她表示,自己是在中国北方某大城市工作时透过出席朋友派对认识苑刚。她说两人在初次见面后两日就相约用膳,指苑刚声称自己"一直是单身",并问她有没有男友,她当时说已有男友。"母亲五"续说,苑刚在此后三年一直向她献殷勤试图追求她,但她两度拒绝跟他成为恋人。后来苑刚约她一起去美国拉斯维加斯旅游,虽然她答应他支付机票费用,但坚持两人各有独立房间,又拒绝接受苑刚的1万美元(约1.3万加元)旅行零用钱。她续说,入住酒店后苑刚曾要求在她房间过夜但遭拒绝,她形容苑当时看似"很没面子"。翌日她在询问下发现他在被拒绝后,在赌场输了10万美元,苑则回应说这是因为她的拒绝令他心情不好,所以才去豪赌。"母亲五"之后就跟他同住一个房间。
    time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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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洗钱案控罪被停止引关注

      温哥华地区列治文市某机构被指控通过赌场洗钱的控罪已被停止。星期三(11月28日),加拿大皇家骑警(RCMP)证实,卑诗省法院已经停止对这备受瞩目的洗钱案的指控。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方关注。   警方将该案叫作E-Pirate项目,始于2015年4月。皇家骑警说,之前他们发现了列治文的一个洗钱服务,每天处理的费用高达150万加元。经过对该案的侦办,提出了对Silve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Ltd和该公司两位主要运营商华裔Caixuan Qin和Jain Jun Zhu的指控。     星期三,加拿大皇家骑警发布的声明证实,所有与E-Pirate项目有关的指控都是为了挫败有组织犯罪集团,该集团据信是通过卑诗省各赌场大量洗钱。今年1月,该案在列治文省级法院进行聆讯。这些洗钱指控经由警方与加拿大检察院之间的联合决定,目前已被停止。     “这些指控在提出诉讼过程中被停止,其中有几个原因。” 皇家骑警发言人在声明中说:“鉴于操作敏感性,不会详细讨论(原因)的性质。”     省总检察长尹大卫(David Eby)星期三则表示,尚不清楚该案的指控为何被停止,会就此事以及省内的反黑钱活动与联邦政府商量如何解决。他认为省府、联邦政府和检控官应该共同合作商讨解决方案。     加拿大中文电台引述律师Christine Duhaime指出,法院对备受瞩目的案件作出停止指控的裁决很不寻常。该案涉及温哥华的赌场、房地产市场、来自中国的资金,以及帮派等问题,对温哥华和卑诗省都构成冲击。她认为,法庭的裁决应是与证据不足有关。     目前皇家骑警正在对该案的侦办进行全面复查,以了解警方开展的某些侦办活动是否导致指控被停止。他们没有评论是否计划在未来恢复这些指控。按照卑诗省的法律,在案件撤消检控后一年内,控方可以再次提出检控。
    time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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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一"否认插手苑家生意 指苑母待她"像女儿"

        麦克拉蒂在庭审中出具10多张苑刚与不同女性一起出行的机票和酒店房间收据,询问"母亲一"是否知情。   华裔富商苑刚被杀及分尸后的遗产案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续审。"母亲一"(Mother 1)否认曾经参与苑刚及其母亲的生意业务,又指自己不知道苑母曾向苑刚形容她是一个"忍辱负重"的人,求苑刚不要责骂和伤害"母亲一",也不要抛弃她的孩子。"母亲一"亦对苑刚在去世前三年间多次在北美洲各地与不同女性出行表示"记不清"。     代表"孩子一"(Child 1,即"母亲一"的孩子)和"孩子五"(Child 5)的律师麦克拉蒂(Ross McLarty)昨日继续就"母亲一"与苑刚关系的亲密程度进行交叉询问。本案另一当事人"母亲五"(Mother 5,即"孩子五"的母亲)曾带同一名幼儿在庭审期间短暂到庭听审,在多名律师引导下迅即离开法庭。     麦克拉蒂首先向"母亲一"询问,在苑刚于2007年在中国北部某大城市购置一个柏文单位后,她有否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带孩子过去该单位探望苑刚,又问她是否每次都需要经过地下大堂保安员才能上单位去。"母亲一"表示有带过孩子过去,但说因为她往往是驾车到柏文小区停车场并有出入口匙卡直接上苑刚的单位,因此毋须经过柏文地下大堂保安员。     麦克拉蒂随后出具他称作是苑母与苑刚之间的通讯,苑母指苑刚已有数年没有给"母亲一"很多钱,又指苑刚曾在地下大堂责骂和伤害"母亲一",而"母亲一"一直在"默默等候"苑刚,又形容"孩子一"是一个"将来可成大事、可爱而优秀的孩子",问苑刚"怎么忍心抛弃"孩子。"母亲一"表示苑母不会如通讯内以姓氏来称呼她,又说苑母不会如通讯内以乳名来称呼孩子,因此她说"不知道"这些通讯,也"根本不知道"通讯内所指的事情曾经发生。"母亲一"表示,苑母目前健在,叫律师大可以就那些通讯内容直接问苑母。     麦克拉蒂出具的其他苑母与苑刚的通讯中,苑母也形容"母亲一"是一个"善良"和"忍辱负重"的人,帮助"公司"做了很多事情,指"母亲一"比她"更有能力"。麦克拉蒂询问"母亲一"是否知道苑母这样说过,又问她曾否参与苑母的生意业务。"母亲一"回应指,虽然苑母待她"像女儿一样",但表示苑母"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又说"不清楚"苑母是否经营生意,表示这是苑母的个人事情。"母亲一"坚称"从来没有"参加公司业务,而且"家中从来不谈生意事情"。     麦克拉蒂亦询问"母亲一"对"发票"这一概念的认知,她回答指"发票"是在超市购物和买车时会拿到的东西。当被问及有否为苑母处理过发票作网上报税用途时,"母亲一"回应说"没有做过"和不知道怎样做。她又表示不知道苑母曾否与苑刚讨论过发票问题,也不知道苑母曾否为苑刚处理税务问题。     单据揭苑与多女同游 "母亲一"指记不清   麦克拉蒂最后向"母亲一"出具2012年至2015年苑刚给多名女性预订机票和酒店的支票和收据,共有10多份,当中不少是苑刚与那些女性一同出行,一同入住酒店,而有两张收据是印有"母亲五"的名字。苑刚在此期间足迹遍及北美洲各地,对拉斯维加斯更似乎是情有独钟,在2012年12月、2013年12月及其后分别与与一名从伦敦出发的张姓(Zhang,译音)女子、一名葛姓(Ge,译音)女子及"母亲五"同游赌城。呈堂文件亦显示苑刚与"母亲五"另有一次周游美国和墨西哥多个城市。     对于苑刚与其他多个女人一起出行,"母亲一"多次表示虽然苑刚"几乎"每次出发前或抵达后都会跟她联络,但由于自己"没有参与",加上苑刚差旅频繁,而且事隔数载,所以她已经"记不清"他的出行纪录。她又指"夫妻最重要的是信任",所以从来不会追问详细情况,不会对他的差旅施加限制。     对于多份苑刚埋单的机票和酒店收据都有不同女性的名字,"母亲一"辩称苑刚生前经常帮生意伙伴、朋友甚至他们的朋友进行预订。她说只要跟苑刚保持联络就可以,称她与苑刚透过电话或微信视频通讯时未有留意到其他女人的存在。当律师问她,自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去拉斯维加斯是否她所想时,她予以否定,但随后语气激动地说:"苑刚已经不在,现在已经不能听他的解释,我也不好判断"。     "母亲一"的代表律师英格拉姆(Ben Ingram)在庭审完结前,向法官要求在下周对她进行覆问。
    time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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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一名性侵犯庭上自辩:我脑子坏了并且...

      加拿大阿尔伯塔省南部一名男子涉嫌性侵多名十几岁的未成年少女。他在法庭上自辩说,他的脑子受损,而且主要收入来源是政府提供的重度残障者福利金。     Trevaor Pritchard(CTV)   据加通社报道,来自Coaldale镇的疑犯Trevaor Pritchard被控性攻击、引诱儿童和拥有儿童色情物品的罪名。     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说,自己并没有与其中一名受害人发生性关系。     在接受检控官的盘问时,他也作证说,保存受害人照片的手机并不是他的。他也否认了与受害人发短信和见面等。   不过,报道称,疑犯是一名累犯,在2004年、2009年和2010年分别因为性侵青少年女子而被定罪。今年4月,他又因为另一宗案子被控性侵和引诱儿童,并且在指控下认了罪,这使得他已经四次因为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定罪。   (CTV)   在今年4月的案子中,一名15岁少女向警方报案称,在社交媒体上认识疑犯后,在疑犯家中与他发生多次性行为,并遭到他的性攻击。   此后,警方又接到更多受害人报案,于是对Pritchard提出更多新的性侵指控,法庭定于今年11月进行审理。   在最新的审讯中,检控官要求将疑犯认定为一名危险罪犯(dangerous offender)。一旦被认定为危险罪犯,罪犯将七年内不得假释。   今年9月,Pritchard试图对过去的几项认罪反悔,申请退出认罪协议。他的律师称,Pritchard并不完全了解认罪的后果。
    time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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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个税新法:住满183天海外收入也交税!

    北京时间2018年11月2日,中国人大网发布消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对于加拿大华人来说,直接相关的条款,是对税务居民的定义的变化:税务居民概念将从原有的在中国居住满1年改为在中国居住满183天。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说,不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只要一年内在中国居住满183天,就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只要你是税务居民个人,你无论从中国境内还是境外取得的所得,都需要依照新《个税法》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你没有住所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天,这样的人属于非居民个人。但是非居民个人并不意味着不缴税,只是免除缴纳境外收入所得税。 如此,在新法的框架下,很多空中飞人家庭将从此面临中国与加拿大两国的双重征税。 (图:个税综合所得税率表) 如果已经在加拿大缴纳了所得税,按新法规定,“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这意味着,如果纳税人在加拿大工作,就需要看在加拿大缴纳的税款与中国税法下的所得税差值是多少。如果差值完全抵消,那么你仍需要向中国补交个人所得税。 而且,自2018年秋天开始,中加两国已开始交换税务和金融财务等信息,中国已正式加入了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在交换信息后,中国政府能够知道税务居民在加拿大的收入情况。 按照协议,中国政府可以从加拿大获得所需机构与个人的金融信息,具体细化到银行账户信息,甚至是转账交易和账户余额等,这一改变将是“巨大”的。 交换信息内容包括: 海外机构帐户:包括存款机构、讬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资产信息:存款帐户、讬管帐户、年金合约、现金保值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 帐户内容:帐户及帐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帐户的总额。 所以,这一信息交换实施之后,对于中加两国税务局征税那是相当利好了。 在这框架下,个人及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金融(银行)帐户,都是监控的目标。
    time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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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隐居也没用 多伦多黑帮大佬儿子遭枪杀

        多伦多著名黑帮大佬Domenic Musitano的儿子、39岁的Angelo Musitano于本周二(5月2日)黄昏在哈密尔顿Parkside Drive夹Rockhaven Lane附近的Chesapeake Drive路上的民居前遭枪杀。警方已证实,这是一起黑帮仇杀案。   据悉,死者曾于1997年参与杀害本市的另一名黑帮大佬 Johnny Papalia 和其得力干将Carmen Barillaro,被判10年监狱。出狱后,他便隐居在哈密尔顿的一个社区内,过著平静日子。   昨日死者回家时,被藏在路旁汽车内的枪手伏击,身中多枪不治。枪手身材魁梧,身穿黑衣服,杀人后驾驶一部四门房车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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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16岁女生被素里骑警压在地上大叫 视频曝光炸锅

      周三公布的一段视频引起了整个加拿大的关注,BC省Surrey的RCMP错误地将一名16岁女生当作他们要找的人,并把女生压倒在地上,吓得她一直大叫。   当地警方目前正在调查这一“认错人事件”,这名16岁女生当时不仅被压制在地,双手还被戴上手铐。   女生的家长Ruth Auguste和Garry Auguste已经向警方提起正式投诉,要求得到道歉。当地媒体报道时,并未使用女生姓名,因为她仍是未成年人,父母担心她会在社交媒体上遭到欺凌。女生表示,事情发生后,她的睡眠受到影响,而且头和背一直都很痛。   警方之前只承认他们在当地调查一起事件,现在他们表示,这起事件是因为他们搞错了人,当时是上周五,警方来到Newton巴士站寻找一名根据精神健康法案(Mental Health Act)受保的人。   根据警方的说法,当时他们发现这名女生与描述相似,然后将她逮捕。警员当时称这名女生为LaToya。根据拍摄的视频,女生被两名警员按倒,女生一边大骂一边叫警员查看自己的身份文件。根据女生和目击者的陈述,当时女生正在等公交车,一名警员走近女子,开始询问她的身份。当女子开始后退时,两名警员把她抓住,再扔到地上,最后戴上手铐。   警方解释,当发现抓错人后,他们立刻释放了女生。警方表示,对发生在女生身上的事感到遗憾,他们一定会给出一个令众人满意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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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成都266个监控摄像失守 选内衣住酒店全被直播

        在啤酒馆工作了两年,吕先生都不知道,吧台前方的一处监控摄像头,每天都在网上直播,自己的一举一动,已然被数千名网友评头论足;入住某酒店的刘先生不曾想到,酒店的过道内安装的摄像头,正在实时将所拍摄的画面上传至网络,供数十万网友观看;去内衣店买衣服的林小姐也绝对想不到,她在内衣店购物时的场景,也已经被人在网上直播   近日,一家名叫水滴直播的网站,通过直播各类现实场景,引发网友关注。直播平台上选取的都是实时摄像头拍摄到的景象,大街、酒馆、小区、餐馆,甚至酒店、内衣店,而仅仅在成都,就有266个监控摄像头,被网络直播。   1   吃惊   工作两年了 他才知道自己随时被直播   吕先生是成都一家啤酒馆的股东之一,每天在这儿经营生意的他,浑然不知吧台前方的监控直播摄像头已经工作了两年,而自己,以及啤酒馆的顾客都是被直播的主角。当记者将直播的画面呈现在吕先生的眼前时,他傻眼了。有点烦,完全不知道自己被直播了,这肯定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我要找他们维权。   为了搞清楚情况,吕先生赶紧联系了啤酒馆的其他股东,才得知这是另外一名股东在两年前安装的。另外的股东是为了监控啤酒馆的安全,离开了啤酒馆用手机也能看到馆内的情况,同时也在网络上起到一个展示的作用。   小区也成了被直播的地点。在成华区华润24城小区,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在实时直播小区大门口的情景。记者随机在小区门口询问进出小区的业主,6名小区业主中,无一人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一名居住在该小区的美国住户Alice女士告诉记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会有些不舒服。   不止一处   266多个监控摄像头被直播   被直播的场景并非少数,4月30日,成都商报记者打开水滴直播网站,将地区选择至四川省成都市,页面显示,全市各地共有299个直播房间正在以监控的视角直播着市民生活的一举一动。这些直播画面中,有人来人往的居民小区、车流不息的十字路口、甚至还有酒吧、酒店、按摩店等相对私密的消费场所。   在成都被直播的299个直播房间中,观看人次最多是名为成都街景(西大街)的直播房间,有上百万次的播放量。   这些直播画面,几乎是实时传送到网络。在成华区华润24城小区,一超市招牌上方有三台摄像头,对着小区1号门前的一段人行道进行24小时直播。   这简直是现实版的楚门的世界。一名得知自己也在直播画面中的市民说,我们毫不知情,自己就在网络上被播出来了,关键是除了一些公开场合,另一些较私密的酒吧、酒店,也有这样的直播,那我们的隐私从何谈起?   截至止5月2日下午3::00,记者看到在水滴直播网站中,四川省成都市的页面下,有33个直播房间已下线,目前剩余266个房间。   2   渠道   购买摄像头后由安装人员授权上传监控画面   这些在网上被人围观的实时监控画面从何而来?水滴直播又是如何获取这些直播画面的?成都商报记者展开调查。   上水滴直播必须要买360出的摄像头。武侯区一家宠物体验店的店员告诉记者,考虑到体验店的安全,该店一年前曾购入一款 360智能摄像机做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店铺入口处,正对着吧台。公开资料显示,水滴直播是奇虎360公司旗下一款视频直播生活秀平台。   上传的直播画面中,有许多人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摄像头安装人员上传监控录像至网络的行为,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对此,多名在水滴直播公开监控画面的人员称,不懂隐私权、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一家在门口安装摄像头的超市老板直言不讳:我在自己的店外安装,为什么不可以?   3   缘由   好奇和无聊:可以看到别人的生活   在水滴直播平台上,数以万计的网友正在实时观看监控录像所拍下的实时画面。因为好奇和无聊。一名观看直播的网友姜V5告诉记者,他上个月才刚刚接触到水滴直播,偶尔会登陆看一看,除了看一些有主播主持的节目外,也会看一些监控。可以看到别人的生活。   一些网友将观看监控直播的行为定义为好奇,另一些网友则定义为窥私。我认为观看水滴直播的某些房间,属于窥私。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心理学专家陈志林告诉记者,人类普遍都有窥私欲,好奇和窥私的界限在于,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影响到他人的生活、是否违背普遍的道德准则、以及是否违反相关法律。   对话   直播平台是否涉嫌侵权?   5月1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360公司公关部工作人员赵女士,赵女士在与该公司技术部门、产品部门协调后就水滴直播涉及的相关问题为记者做出回复。   记者:直播画面中出现的大量第三方陌生人员,他们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被直播,直播行为也未经得其允许,这是否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赵女士:我们早在2016年6月份,就对用户进行相关规范公告。要求用户将自己拍摄到的监控画面进行分享和直播的时候,要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水滴直播相关规范公告。   记者:由这些安装摄像机的用户来决定是否上监控画面,而非被拍摄人员来决定,这种模式是否欠妥?   赵女士:作为安防产品,用户对场景进行监控,如在家庭中最经常使用的场景,来看家中保姆行为,以及家中是事出现盗窃,这种场景下,如被拍摄人员来决定,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妥当的。   我们呼吁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在分享监控画面的时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良俗公约,以及水滴平台直播用户协议的相关内容,共同维护水滴平台的文明和有序。   记者:为何会出现酒店、内衣店、按摩店等相对隐私的场所的直播画面?水滴直播后台对直播画面是否会再次进行审核吗?   360公司:水滴平台上出现的酒店、内衣店、按摩店等画面,都是由酒店经营管理者、内衣店店主、按摩店店主等用户购买了智能摄像机之后,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将监控画面分享到互联网平台上。我们接到反馈来看,店主进行直播,主要还是为了防止偷窥以及提供员工对客户的服务水平。   我们也一直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以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用户分享的监控画面、图片和评论进行审核。对于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涉黄、涉暴、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或其他侵权行为,水滴平台一经发现,会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并对违规用户进行禁言、踢出、加黑、永久加黑等操作,保证水滴平台环境的文明与有序。   律师:涉嫌侵犯公众隐私权   这种行为这对公众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表示,未经他人允许将摄像头录摄公共场所画面、个人形象挂到网上任人点击,是一种侵权行为。   直播平台并不能以用户自己决定的理由脱开责任。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蒋健律师认为,上传视频的人(即同意将监控画面分享到网络直播的安装人)未经被直播人员允许,私自将直播内容上传网络,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对用户所直播的内容有审核的义务,如果直播内容侵犯了他人隐私权,直播平台也要付相应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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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事发2年 苑刚碎尸案开审 弟弟力保亡兄千万遗产

    苑刚死后两年,案件进入审讯。(资料图片)   2015年5月2日西温"英属物业"(British Properties)豪宅碎尸一案昨日开审,昨天恰巧是两年前案发的同一日。案中56岁被告赵利(Li Zhao,译音)被控二级谋杀42岁富商苑刚(Gang Yuan,译音),警方作供指当时有举报称在房屋车库有强力的工具,而赵更被指曾清洗那些工具;应变部队并在车库内发现一些垃圾袋,内藏似肉物质。   案件昨日在卑诗最高法院开审,属温哥华市警紧急应变部队的主管数田(Aaron Kazuta)作供指,他被召往西温乔治国王路(King Georges Way)900路段一房屋,在出发前的简报时,他被告知"一具在车道上的尸体被一名家庭成员发现,那里有很多血。"   他续向法官Terence Schultes说,他并获告知在屋内有一名男子在踱步,他肩膀上一有一支来福枪,手上一度持有一槌。   此外,警方接报又指在车库内曾发现有强力工具在开动,而疑犯被发现曾于一锌盘位置清洗那些工具。   数田续指,当疑犯被警方谈判员引到屋外后,对方按指示转身和伏在地上,警方随即将对方拘捕,而他则带队进入房屋搜查以确保没有其他人藏在屋内。当他走到车库时,他称在雪柜附近的地上发现数袋垃圾,并阻挡着他需要打开的一个柜门。   他称,当他伸手打算将其中一袋移开时,他感到一些柔软的物体,此刻他放下那垃圾袋和向其他警员指示不要碰那些垃圾袋,但其中一名去开柜门的警员却意外地踏到其中一袋。   数田又指,其中一袋内藏的物体似为"粉红色有肉质感的物质"。数田是其中一名警员在一项称为"审讯中的审讯"(voir dire)的程序中作供;赵的代表律师会质疑赵被捕后的供词是否应被接纳,因赵声称他的供词并非自愿作出,他的权力被侵犯。   另一警员古藤贝格(Tom Wolff von Gudenberg)昨日亦于庭上作供,他当年隶属温市警凶杀组,他指赵的妻子曾向警员指称,她在事发当日下午约3时外出散步,回家后发现苑的尸体在车道一血泊中。   赵的妻子李小梅(Xiao Mei Li,译音)是苑刚的表姐。   古藤贝格又指,他获告知赵利曾向妻子说:"他死了,离开这里",因此她便离开现场,及后并向警方报案。此外,他亦获告知赵与苑曾以一间农务公司合作做生意,并因这公司而有一些法律问题,苑也曾被李小梅形容脾气不好和在事发前的一段日子常对赵多多说话。   苑刚死后,其家人曾在案发同月委托律师召开记者会,并罕见地在审讯前谈及案情,又指称苑惨遭"碎尸百段"。当时的律师指苑在2007年移民加国,投资地产及农业。   苑强:力保亡兄数千万遗产   死者苑刚生前曾任加拿大华人联合总会(华联会)副会长。而在周一及周二的预审期间,除了死者弟弟苑强外,有多个华联会成员也到庭旁听。另外,亦有两个穿着时髦的女子到场旁听,但她们就拒绝接受访问。   死者苑刚胞弟苑强表示,继续颁令"禁止报道",对厘清案情并无帮助,他赞成取消报道禁令,也希望法官按证据严谨判案。   至于再有中国女子声称自己是苑刚生前的同居妻子,有权得到苑刚一半遗产一事,苑强就不愿多谈,仅说会力保死者所留下数以千万元计资产,包括案中该幢西温的物业。   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今年3月,再有一个中国女子声称自己是苑刚生前的同居妻子,故此有权得到苑刚一半的遗产。苑刚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遗下估计至少2,000万元财产。   该个女子在入禀卑诗最高法院的诉讼中,只能以"母亲一"名之。"母亲一"声称,她与苑刚于2004年5月在中国邂逅,之后开始约会。不久,她迁进苑刚双亲的住所,开始与苑刚同居。两人曾分开一段时间,但二人在2007年8月复合,再次一起生活,直至苑刚遇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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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房东穿鞋进穆斯林房间 歧视罪成罚1.2万

    安省的一个房东最近因为一个动作被罚了一大笔钱,这个动作让他被安省法官裁定“歧视”成立,他必须向他的穆斯林房客支付达1.2万刀的罚金。 约翰·阿拉比(John Alabi)在带人来看房子的时候,走进了这对穆斯林夫妇卧室的祈祷室,这对夫妻要求阿拉比脱了鞋子在进入祈祷室,但是阿拉比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2014年12月,阿拉伯穆斯林夫妇Walid Madkour和他的妻子Heba Ismail从蒙特利尔搬到了Alabi的一楼公寓。但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并不愉快,最后,他们和房东看达成协议在2015年2月28日终止租赁。 按照安省的法律规定,如果带人看房在必须24小时前通知租客。阿拉比也按照规定这么做了。 但是,Madkhour指责他“种族主义和侵犯他们的公民权利”。Madkhour表示,房东阿拉比很清楚他们失业并且总是在家中,“他认为阿拉比未经允许进入房屋是骚扰的。 而且应该在到达的一个小时前给他们再次发通知的。 当天两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而且还叫来了警察,最终两方约定:阿拉比如果在带人看房会在到达前五分钟再次通知Madkhour夫妇。Madkhour的妻子Ismail说,当天夜晚她听到在门外的台阶上有大声的敲门声; 阿拉比说他只是铲雪了; 她说这是恐吓和恐怖。 很快,阿拉比再次带人来看房,并没有遵守上次的承诺,而且穿着鞋子进入了卧室内的祈祷室。马德库尔让阿拉比脱鞋,但是遭到拒绝,于是就用手机录下了视频,并告上了人权仲裁庭。 阿拉比告诉听证会,他的鞋子并不是问题的根源,这是Madkhour夫妻为了阻止他进入公寓设置的路障。他尊重马德库尔夫妇的信仰,但是这并不应该是他们给别人制造不方便的理由。 法庭没有这样看待!特别是在Madkhour夫妻介绍了他们的房东阿拉比的Facebook页面,他们发现阿拉比曾经嘲笑过阿拉伯穆斯林。阿拉比则声称“他有言论自由,可以在他的Facebook页面发布他想要的内容...他没有分享任何人的信息。他说他只是因为笑而分享。” 因为阿拉比在facebook上发的这个他所谓的“玩笑”被裁决副主席Jo-Anne Pickel看成了是证明阿拉比对穆斯林偏见的进一步的证据。最终,阿拉比除了赔偿1.2万给这对穆斯林夫妇,还必须参加“租房人权”电子学习课程。 Madkhour夫妻则表示对于法庭的判决感到欣慰,他们将搬到其他的城市,并开始新的生活。同样,他们也希望将来不再穆斯林受到这样的歧视,勇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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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红牛创始人孙子驾豪车撞死警察 出庭前私逃出境

      中国日报网5月2日电 2012年9月3日凌晨,泰国红牛集团创始人许书标的孙子沃拉育开车在曼谷街头撞死一名警察后逃逸。然而在过去四年多的时间里,这起并不复杂的交通肇事案件却进展缓慢。更加令公众愤怒的是,当事人沃拉育日前竟然在保释期间私自出境,并且迄今不知所踪。   据泰国《曼谷邮报》网站5月2日报道,沃拉育原本应于4月27日就2012年发生的这起交通事故出庭面控,他的代表律师却在26日向法庭提交报告请求延期出庭,这已经是沃拉育方面第8次提出延期请求。但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拒绝了延期请求,并要求警方对沃拉育发出逮捕令。   令人意外的是,沃拉育其实已经逃至境外。泰国警方外事部门负责人表示,出入境记录显示,沃拉育已在4月25日离境,并且下落不明。而泰国警方已在28日发出逮捕令缉捕沃拉育。   这名负责人称,泰国警方外事部门已在获知沃拉育出境消息的当天向英国国家中央国际刑警组织管理局去信,询问沃拉育是否在英国境内。泰国和英国的有关部门将在下周就此事进行会谈,泰国司法部门希望能够尽快发出引渡请求。如果沃拉育不在英国,国际刑警方面将发布蓝色通报,请求成员国警方收集嫌疑人身份、下落及相关犯罪活动等情况。   2012年9月3日凌晨5时30分左右,时年27岁的沃拉育(绰号老板)驾驶一辆黑色豪华跑车,撞上骑摩托车巡逻的一名警察,致使其当场死亡。随后,沃拉育加速行驶,又将死者拖行约200米,然后驾车逃离现场。   尽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但沃拉育在支付保释金后获释。保释期间,这名面临鲁莽驾驶致人死亡及肇事逃逸等指控的富三代依旧生活奢华、行事高调,引发泰国民众愤怒,不少网名质问泰国还能有真正的司法公正吗?而受害警察所在片区的全体警察也联名致信外交部领事司要求撤销沃拉育的护照。   对于沃拉育保释期间私自出境一事,泰国警方发言人5月2日回应称,警方正在采取多种措施让沃拉育回国出庭,相关案件调查并不会因此受到拖延,警方还会酌情延长调查以确保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详细、彻底的讯问。   沃拉育撞死警察逃逸事件影响巨大,不仅引发泰国民众的强烈关注,也引起不少西方媒体的注意,后者着重介绍了沃拉育的显赫背景。根据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排行榜,沃拉育家族是泰国第四富有的家族,拥有净资产达数十亿美元。按照泰国法律,如果罪名成立,沃拉育最高可能被判处1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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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26岁女作家自杀:曾遭老师性侵 网友人肉嫌犯

    日前,台湾26岁的文坛新星林奕含在台北家中自杀身亡。次日凌晨,林奕含父母通过出版社发表声明,表示女儿是因多年前被补习班老师性侵,引发忧郁症,最终发生不幸。同日,一名陈姓补习老师接连两天请假,补习班也将这位老师的广告牌摘除,被网友怀疑是当年性侵的补习班名师。但由于补习班拒绝接受采访,具体消息并未得到确认。在台湾,林奕含绝非个例。据台湾卫生福利部的数据,仅在2016年,台湾就有约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超过80%受害人都是女性,半数受害人未成年。      林奕含   年少被性侵 写书直面痛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26岁的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了个人第一本小说《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小说描述了13岁主角房思琪被补习班老师性侵最终发疯的故事。林奕含生前接受媒体访问时,曾否认自己是书中主角,表示故事情节是由身边女生的真实经验改编。      但在林奕含27日自杀身亡后,林奕含的父母在声明中指出:奕含这些日子以来的痛苦,纠缠着她的梦魇,也让她不能治愈的主因,不是忧郁症,而是发生在8-9年前的诱奸。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是奕含在年轻时,被一个补习班名师诱奸后,引发痛苦忧郁的真实记录和心理描写。书中的女主角,思琪、晓奇、怡婷等人,都是奕含一人的亲身遭遇,但是为了保护父母和家庭隐私,林奕含才选择通过小说中的不同角色,隐晦地分开描写自己的亲身经历。      在3月接受台湾女人迷网站的采访时,林奕含说:但我所知的就是,已经疯了的人不会变成不疯,已经插入的不会被抽出来,我所知的就是这样,我非常痛苦非常生气,已经吃进去的药不会被洗出来。同时她也对读者表示:当你在阅读中遇到痛苦或不舒服,我希望你不要认为幸好是一本小说而放下它,我希望你与思琪同情共感。   出版社声明被要求撤下   据台湾现行法令,性侵属于公诉罪,台湾舆论质疑检方是否应该立案处理。对此台北地检署发言人表示,如果有明显事实性证据或是家属提告,北检一定究办。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市政府社会局表示未曾受理林奕含父母在声明中所提及的相关内容的通报。但台南社会局同时表示,该声明披露林奕含姓名违反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条第1项不得公布被害人姓名的规定,根据卫生福利部的指令,要求出版社撤下声明,并称可能会罚款新台币 6 万元以上 60 万元以下(约人民币1.38万元以上13.8万元以下)。   但是林奕含小说的出版社游击文化至今并未撤下声明,并表示林氏父母也希望使社会上有更多力量来保护房思琪们。阳升法律事务所所长邓湘全在接受风传媒的采访时表示质疑,政府到底是保护林奕含,还是辜负了林奕含的遗愿呢?   网友人肉补习名师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林奕含自杀事件被报道后,有网友在社交媒体Facebook上透露一名陈姓国文老师于28日,29日接连两天请假。而30日,该名老师所在的补习班,已经将这位老师的广告牌摘除。         据匿名学生指出,该老师上周曾向学生透露,将请假前往大陆。有学生询问老师是否是曾经性侵林奕含的补习班名师,该老师也未给予回复,只称网络世界的可怕。目前,该补习班拒不接受采访,所在大楼也有保安管理,不允许媒体进入。   优等生无法完成学业 他人误解精神疾病   作为台南皮肤科名医林炳煌的千金,由于曾经是台南唯一在学测中取得满分的学生,林奕含在高中时就已经引起媒体关注,甚至称她是最漂亮的满级分宝贝。   但由于身患抑郁症,林奕含考上台北医学大学医学系之后,仅两周就退学。之后她重考上政治大学中文系,但由于第三年病发再次休学,未能拿到毕业证书。      林奕含在生前接受媒体访问时,都曾谈及自己深受精神病的折磨。接受台湾报道者网站采访时,林奕含说:没有人知道我比任何人都不甘心,这个疾病它剥削了我曾经引以为傲的一切,我曾经没有空隙的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原本可能一帆风顺的恋爱,随着生病的时间越来越长,朋友一个一个离去,甚至没有办法念书,而我多么地想要一张大学文凭。   奇怪的是,没有人要听我讲内心那个很庞大的骚乱、创伤、痛苦,没有人知道我害怕睡觉、害怕晚上、害怕早上、害怕阳光、害怕月亮。      在政治大学读书期间,林奕含曾经由于患病无法参加期末考,在她拿着诊断证明向系主任解释时,对方回答:精神病的学生我看多了,自残,自杀,我看你这样蛮好,蛮正常的。随后他拿起诊断书,质问林奕含:你从哪里拿到这个的?   我很想问他,是用什么来诊断我?我的坐姿、洋装、唇膏、或是我的谈吐?这个社会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想象和期待是什么?是不是我今天衣衫褴褛、口齿不清、60天没有洗澡去找他,才会相信我真的有精神病,又或者他觉得精神病根本不是病呢?虽然当下我很懦弱地只答道,从医院拿的。      由于感受到他人对精神病及精神病患者的误解,2016年4月,林奕含在自己的订婚宴上用长达20多分钟的致词,以精神病患者的身份,描述多年来自己经历的痛苦和折磨。   如果今天婚礼我可以成为一个新人,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要成为一个对他人痛苦有更多想象力的人......我想要成为可以实质上帮助精神病去污名化的人。   这段婚礼致辞的录像曾经被人放在视频网站YouTube上,作为即时新闻在网络上流传,但不到一天的时间内,视频却被下架,只剩下以《怪医千金订婚致辞惊爆辉煌过去的秘辛》为标题的新闻,记录了部分林奕含的致词内容。   五成性侵被害人未成年   台湾现代妇女基金会执行长林美熏在接受英国广播公司(BBC)采访时表示:被害人发生事件后,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创伤的反应当时间拖得越长的时候,它就会变成一个疾病。   美国反性暴力团体RAINN指出,94%被强暴的女性事发两周后出现创伤后压力症(PTSD)症状。而30%女性在事发九个月后仍然出现创伤后压力症状。   另外,约三分之一的女性受害人会想过自杀,而13%的女性受害人会尝试自杀。   根据台湾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的数据,台湾2016年有约8100人遭受性侵害,其中逾80%受害人都是女性。受害人为18岁以下的女生大概占一半。数据显示,其中82名受害人,与加害人有师生关系。   林美熏表示:这种师生关系蛮多都是一种诱骗、恐吓的一个情况之下尤其是在学校或补习班,老师会假借他特别照顾她、特别关心她的功课去跟她约时间,慢慢去取得这个少女的信任。   只有一半性侵案被起诉   林美熏指出,就算受害人决定报案,司法也不一定为她们带来公道。去年台湾共接到约1.3万件性侵案的报案,但林美熏表示,只有约4000件得到警察处理。而在这4000件个案当中,只有约一半会得到起诉。   台湾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李佳玟教授说,性侵案是密室犯罪,往往难以取证。在(性侵案)诉讼上,要证明(违反受害人意愿)真的不是这么容易一般的话就是身上有伤痕。不然的话法官就会综合各种的证据去判断,台湾的审判里面好像呈现了比较混乱的状况。   李佳玟指出,受害人如果立刻报案、或显示极大的心理创伤,法官会比较愿意相信受害人,但她认为这种做法不完善。被害人遇到性侵案的反应有很多种有时候她的反应是呆掉,不知道怎么办;有时候会逃跑、会反抗;有时候甚至会试图跟对方交朋友,因为她不知道会不会被打伤、被伤害;甚至她因为不想染上艾滋病而拿保险套跟他。但是我们这社会一般只接受逃跑跟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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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12年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 最高法立案审查

    据中青在线5月2日报道,当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第三次了解2005年发生的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张志超的代理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殿学透露,最高法立案庭法官称已经对该案正式立案审查,审查时间为6个月,如果复杂的话,可能还会延长。 “主要审查原始的证据材料、证人证言之间是否有冲突等等。如果立案审查认为原审有问题,通常会指令再审。”王殿学及另一名代理律师、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逊介绍。此前,最高法分别于2016年4月、2016年12月进行了两次视频接访,期间最高法已调取该案卷宗并进行审查。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曾为判处四次死刑的念斌做无罪辩护并终获成功。 张志超现年28岁,曾是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被指控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同校女生。2006年,张志超被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 张志超旧照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2015年5月27日刊发报道《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率先披露该案,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只有口供而无有效物证”,他称,被认定用来插进尸体肛门的小木棒是唯一物证但却没有提取、鉴定受害者的有关物质,全案也没发现张志超的精斑。 多家媒体梳理发现,侦查机关未曾就尸检和警方认定的作案现场中的表皮细胞、毛发、指纹等进行提取和鉴定,并称该案存在作案时间地点存疑、有利证据被隐匿、证言相互矛盾等疑问,例如,张志超供述的受害人衣服颜色与实际颜色不一样,等等。 报道刊发之后,2015年10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案立案复查,此后多次延期。2017年4月,山东省检察院称最高法已调取该案卷宗并审查,故该院决定中止复查。 此时张志超的亲属已从2011年起申诉6年。2012年,申诉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院称无证据证明申请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驳回通知书还载明,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对此, 王殿学律师认为,从目前纠正的冤案来看,申诉人当年的供述都跟案情有很大程度的相似,但这些口供本身就有可能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2015年5月,该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表示,案件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个案件定罪量刑。 相关报道 中国青年报:《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2015年5月27日 张志超即将在监狱里度过他的26岁生日。 10年前,这名山东临沭二中分校高一24班班长,因为被指认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从而卷入一场奸杀案的漩涡。法院最终认定他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他并未上诉。然而,入狱5年之后,张志超提出申诉,表示事情根本不是他干的。 惟一的物证是一根木棒――这被认定用来插进受害尸体的肛门――但是,对于这个小木棒,既没有提取受害者的有关物质,也没有尝试去提取张志超的指纹。上级法院驳回了张志超的申诉。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也回应称,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定罪量刑。 教学楼废弃厕所内发现女生尸体 张志超的母亲还记得,2005年2月12日是大年初四,张志超凌晨1点多在家中被几名警察带走。“警察问儿子,你叫张志超吧,还问了出生年月。后来让我去拿个大袄,等进屋拿袄出来,他们已经走了。”张母向记者回忆,当时警察表示“有事情要问他一下”。 张志超一直没有回来。张母数日后打听到,儿子出事与同年级一个叫冯亭(化名)的女生有关。该女生在高一20班就读,已经失踪一个月,其父是临沭县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老师和同学的印象中,冯亭担任班级的文娱委员,学习成绩中上。她性格开朗,交友广泛,书信较多,还有一些笔友、网友。 据目前所知,冯亭最后一次出现在好友视线的时间,是1月10日清晨。冯亭的一名王姓好友当年向警方表示,她前一天晚上住在冯亭家,这天一大早骑自行车载着冯亭上学。当天是星期一,按照学校规定,6时15分举行升国旗仪式,之后跑操。当两人到校门口的时候,集合铃响了,王姓女生进校门后急忙把车推向东边的停车场,而冯亭取走了车筐里的两本课本和钱包,径直朝前走。 “推自行车走了有十多米远,我想让冯亭帮我也拿课本,便转头找她。”王姓女生说,这时,她已经找不到冯亭了。冯亭去哪里了?这在当时成了一个谜。冯亭的家人次日清晨不到8点就赶到学校找人。但是,一直到学校放寒假,冯亭始终没有消息。 2月11日中午14时许,学校一名清洁工打扫教学楼3层的洗刷间。她试图进入洗刷间内部一个已废弃数月的厕所,却发现锁无法打开,便找来钳子和扳手。厕所的锁被撬开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具趴着的女尸,臀部以下裸露,以上则套着沾有血迹的编织袋。校方旋即报警,经辨认,这正是失踪一个月的冯亭。10小时之后,高一24班班长张志超迅速走进警方视野。 被指曾出现在涉案洗刷间门口 张志超被警方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被认定为案发日期的2005年1月10日清晨,有人指证他出现在了涉案洗刷间门口。洗刷间位于教学楼3层,内部有一间废弃厕所。洗刷间北五六米,是一间住着23名男生的寝室,其中包括冯亭的同班同学王绪波、杨同振。他们的教室在二层。1月10日这天清晨,王绪波、杨同振请假在宿舍里,没有参加升旗仪式、跑操。 法院判决书认定的证言显示,王绪波称,大约6点23分,他在宿舍里听到有女孩尖叫“你要干什么,救命”,随后,他和杨同振先后跑出宿舍,并看到洗刷间门口站着两个人。按照王绪波的说法,其中的一个人是张志超,另一个人戴着眼镜。王绪波问张志超在干什么,对方回答说没干什么,王绪波又往洗刷间门里看了一下,当时天黑,没看见什么。 不过,杨同振的所有证言均未提及张志超在洗刷间门口。甚至,在判决认定的证言中,杨同振称王绪波在“跟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的说笑”,但杨、张其实相识。“我接着又问他俩‘刚才是谁喊的’,他俩说‘有女鬼’。我又问他俩干什么的,他俩说‘有美女,行了,没有什么事’。我就和杨同振回宿舍了。”王绪波说。王绪波称,他和杨同振返回宿舍后,过了5分钟再出来,就没看到那两人了。那声尖叫显然被警方认为是冯亭遇害前发出的求救信号。被指出现在洗刷间门口的张志超,也因此步入漩涡。 在张志超多次对警方的供述中,他则称自己当天起晚了,没有赶上跑操,便在宿舍待着,偷看恐怖小说。看完书中关于男女关系的描写,他上三层,准备去教室。然而,张志超的4名同学接受警方询问时均表示,张志超当天不仅没有起晚,而且参加了跑操之前的升旗仪式。有同学清楚地记得张志超的站位。一个细节是,张志超班上的体育委员称,参加完升旗仪式,班级有许多同学都把穿在外面的大袄脱下来,他便让张志超和另一名同学把大袄抱回教室。 记者在一份庭审笔录中注意到,这4份证言没有被公诉机关出示。张志超在会见时告诉代理律师李逊,抱棉袄回教室之后,他没有去洗刷间门口,而是下楼上厕所。因为洗刷间内的厕所已经停用,使用者被发现要扣分。张志超对律师回忆,下楼上厕所的时候,他在二层宿舍门口见到了杨同振。 对此,杨同振也有类似表述印证。他说,他和王绪波从宿舍出来后,在二层楼梯口遇到张志超站在宿舍门口,“王绪波问张志超‘你听着(尖叫)了吗’,张志超说‘听着了’。”李逊认为,出现在洗刷间门口的人并不是张。 律师称定罪只有口供而无有效物证 根据判决,王绪波、杨同振在洗刷间门口遇到的两个人,一个人是张志超,另一个人则是张志超的好友、同一年级的王广超。按照判决的说法,张志超作案之后,离开洗刷间时遇见了王广超,将犯罪实情告知,并让他帮助看守洗刷间。随后,张志超到学校的小卖部购买一把新锁,用于将废弃厕所锁住。 这个废弃厕所藏匿了冯亭的尸体。判决认定,张志超是在洗刷间遇见冯亭的,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遂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冯亭的脖子上,将其劫持至洗刷间内。最终采用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其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张志超在对警方的供述中,也承认了上述作案过程。不过,李逊认为,尸体表征表明是手掐机械致死且有反抗过程,那么被害人尸体上、指缝中一定会遗留犯罪行为人皮屑等身体物质,至少会有衣服纤维,但侦查人员对此都没有提取过。 按照张志超对警方的供述,他拿了一根小木棒,插入了受害人的肛门处。辨认现场时,张志超也找到了这根小木棒。这是判决书载明的惟一物证。“如果这是真的,木棒显然会遗留被害人身体物质,侦查人员却既没有提取物质与被害人进行DNA比对确定这是否为作案工具,也没有提取指纹与张志超进行比对判断他是否为作案人。”李逊说。尸体臀部以上被套上了编织袋,这个细节也引起了律师的质疑。张志超供述称,1月10日上午让王广超看守期间,他下楼去小卖部买了一把新锁,编织袋则是次日下午奸尸之前,从宿舍带到厕所的。而王广超的供述与之不符,他称,他为张志超看门,而张志超下去不到一分钟,就拿着一个编织袋回来了。 编织袋的主人是张志超的李姓舍友,张志超曾表示,编织袋是一天晚上花5毛钱饭票,从舍友手里买的;后来则改称,编织袋是从该舍友那里偷的。不过,这名李姓同学在接受警方询问时,否认自己有这样的编织袋。他的母亲也表示对此不知情。 至于铅笔刀等作案工具,张志超在供述中称均已丢弃,警方亦表示无法找到。张志超在会见时则告诉律师,铅笔刀等东西其实不存在,都是他编的,事情不是他做的。 班主任承认审讯未成年学生时并不在场 2006年3月6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志超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超并未上诉。张志超之母表示,如今,在监狱服刑的张志超获得减刑,再过大约8年就可以被释放。 被判刑的不只是张志超。法院还认定,张志超的好友王广超,明知张志超系犯罪人,却故意作虚假证言,对其包庇。法院判决王广超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判决书载明,张志超、王广超在庭审中均未作辩解,其辩护人提出,张志超作案时未满16周岁,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王广超的辩护人也提出了类似说法。 如今,张志超、王广超均表示,当年承认犯罪是因为受到刑讯逼供,其实事情不是他们干的。记者注意到,当年适用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在张志超、王广超的笔录中,多次出现其班主任作为“在场人”的签名。但是,在多份笔录中签字的张志超的班主任徐姓教师、年级主任苏姓教师均告诉记者,他们没有在场,签名是事后被通知到公安局补的。“笔录应该是已经做好了,然后他们来问的时候,我看着笔录。”王广超的班主任李姓教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印象中签了一次名。张志超的母亲说,张志超2006年入狱,但直到2011年,他才告诉她自己没有干那些事。于是,她开始找当年的判决书,并开始申诉。 201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张志超母亲的申诉。通知书载明,无证据证明申请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 通知书还显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张志超对此并不认同。他在接受律师会见时坚称,这些作案情节都是在警察提示下说的,不说会打他。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等,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记者5月26日向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其表示,案件在某些细节上存在着一些瑕疵,但是,不影响这个案件的定罪量刑。 长年奔走为儿子张志超申诉上访,马玉萍已满脸沧桑。 法律与生活:《11年迷雾,张志超校园奸杀案进入最高法视野》,2016年6月第11期,记者/张翼羽。 11年前的一起校园奸杀案,因被判无期徒刑的服刑人员张志超对前来探监的母亲喊出“妈,你帮我找律师,我是被冤枉的”而引发律师的三次接力,并进入曾为念斌做无罪辩护的大禹律师事务所的视野。 2016年 4月 25 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了解了 2005 年发生的中学生张志超奸杀案。在视频中,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让律师陈述了代理意见,并要求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案卷上传到系统,或将重新阅卷。 “妈,你帮我找律师,我是被冤枉的” 2005 年2 月11日,农历正月初三,正是寒假期间,距离临沂市临沭县第二中学开学还有 5天。 高一女生张婷(化名)的尸体是在综合楼三楼北侧的厕所里被人发现的。勤杂工李贞梅撬开这间已经锁上数月的厕所后,发现“厕所内东北角一个粪池子处”趴着一个人。因为隔板挡着,她只看到一对裸露的小腿和脚。 警方很快认定,死者就是临沭县第二中学已经失踪近一个月的学生张婷。她趴在地上,上身穿着小棉袄,头上罩了一条编织袋,下身赤裸,腹部和隐私处有多处切口很深的刀伤,四周有血迹,大约在一个月前遇害。 2005年2月13日,时年16岁的张志超被临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据警方称,他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 在判决书里,张志超是这样杀死张婷的———2005年 1月 10 日 6 时 20分,逃避升国旗和跑早操的张志超在宿舍看了一本名为《恐怖的故事》的黄色小说,而后在综合楼洗刷间遇见张婷,见四周无人,“即起奸淫之心”,遂上前用随身携带的铅笔刀架在张婷的脖子上,将其劫持到洗刷间内(踹开年久未用的洗刷间的门,锁被踹坏),捂嘴,掐脖子,将张婷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 随后,张志超将尸体移至该洗刷间内一废弃厕所内藏匿,离开时,在洗刷间门口遇见同学王广超,对王广超说自己杀了人,让王广超帮助看守洗刷间,自己到一楼小卖部购买了一把新锁,返身回到三楼,将厕所重新锁住。次日下午,张志超趁其他同学上课之际,又携带铅笔刀,潜入厕所内奸尸,并将尸体多处割破。 2006年 1 月,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张志超提起公诉。 2006年 3 月6 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 张志超入狱后,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每周三都去看他。每次去探视,马玉萍都会忍不住地问儿子一句话:“你跟妈说,那事儿到底是不是你干的?”可张志超总是沉默,然后流眼泪,有时回一句:“妈,你相不相信我?”马玉萍就不再问,跟着哭。 直到2011年又一个周三,马玉萍没有问那句话,张志超却主动说:“妈,你帮我找律师,我是被冤枉的。” 母亲四处奔走,律师接力申诉 为何在失去自由的第6年才想到要出来鸣冤?据张志超说,在少管所里,他会去看一些法律书,也能看新闻,看到这几年陆续有好几起冤案被媒体关注,得到平反,这让他看到了希望。 马玉萍开始找律师为儿子申诉。几年下来,律师换了三拨,但案件却没有突破性进展。 2012年3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张志超的第一次申诉。 2012年11月12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张志超的申诉,称无证据证明申诉人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所得,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捺手印,能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驳回通知书还载明,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校园   2014年12月底,马玉萍找到了曾成功为判处四次死刑的念斌做无罪辩护并终获成功的大禹律师事务所。当她抱着一堆材料来到大禹律师事务所时,律师李逊对山东口音很重的马玉萍所说的话并不是都听得懂。在李逊律师团队正在商量这起案子应该怎么处理的时候,马玉萍突然跪在地上拼命磕头,哭着求律师接这起案子。 由于马玉萍手里材料不全,李逊又让马玉萍把案卷从山东省拿过来。李逊看完整个材料后发现案件里疑点颇多,于是就对马玉萍说:“这样吧,这案子我接了,律师费也全给你免了。” 就这样,2015年1月,李逊带着他的律师团队开始介入此案。他们调阅卷宗,辗转北京、临沭、淄博多地,调查现场并走访了部分当事人,“发现证据严重不足、矛盾重重”。 现场勘查报告、尸检报告疑点 根据警方的讯问笔录和判决书所写,李逊律师团做了大量分析求证和现场重现。2016年4月27日下午,在北京嘉里大酒店,由律媒百人会主办、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承办的“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高端论坛———以山东省张志超案件为例”再次对此案做了详细的分析。 据警方的讯问笔录显示,张志超归案后,对强奸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山东省淄博市城郊的鲁中监狱,张志超无论对着律师还是记者,都很明确地说,都是警察逼着他说的。警方也始终没能找到所谓的作案凶器小刀以及那本被认为是诱使张志超犯罪的黄色书籍。此外,对尸体身上的那个编织袋确定不了来源。而对于现场的血迹,也没有做出鉴定归属。 李逊告诉记者,他问过张志超:“你到底有没有碰过尸体?”张志超说:“真的没有碰过,也根本不认识死者。”李逊又问,“你到底有没有看黄色小说?”张志超说:“没有,但以前看过,要不警察打我,都没有办法编。”张志超还说自己每次被提讯都会挨打,“最严重的是刚到刑警队,审讯我的人很多,10个人,每次把我拷在审讯椅上,脱掉上衣,用皮带抽,电棍电,扳手敲膝盖、脚趾头,拿钳子捏手指,逼我认强奸杀人”。 2015年5月21日,曾有媒体记者找到张志超当时的班主任徐建询问当时的情况,徐建告诉记者以及在场的律师,审讯时,他并不在场,而是在事后被警方叫过去,按要求在讯问笔录上签字。此外,律师又找到其他老师。面对律师和记者,他们全都否认自己当时在场,并称是“按照警方要求,后补的签字”。 作为当年案发时在洗刷间门口看见过张志超的关键证人王绪波和杨同振,李逊说:“如今,杨同振外出打工,家人和村里人对他的行踪都守口如瓶。而王绪波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则是天天窝在家里不出门,也拒绝和记者见面。” 据判决书记载,张志超是主动告知王广超自己杀了人。但面对记者和律师时,王广超却明确表示,张志超没有跟他说过杀了人,自己也没有向警方承认帮着看尸体,“是公安机关逼我说的。当时,我向刑警队说的都是编的故事,都是按照刑警队的人提示说的”。 为了更直观地了解整个案发的情况,李逊律师团做了一个现场重建。判决书认定张志超单独实施了劫持、强奸、转移尸体等犯罪行为,还与王广超串通、下楼买锁、返回三楼,又和王绪波等人打招呼,这就意味着张志超需要一定的作案时间。但多位同学的证言都说当时张志超参加了跑操并上了早自习,张志超没有超过三四分钟的独处时间。李逊表示,现场重建的结果表明张志超并不具备作案时间。同时,李逊还告诉记者,后来,律师团队找到了学校小卖部的老板,老板称其一般每天早晨7点10分才开门。警方的笔录却显示,张志超称自己 6 点20分左右去小卖部买锁,用于锁住案发现场的门。李逊说了一个细节:“锁作为此案的物证,却违背了自然规律,张志超供述是用脚把门踹开的,结果锁坏了,门上的挂鼻没坏,这个说不过去。” 发现尸体的洗刷间 最近,李逊还告诉记者一个新发现,在临沂市阅卷时他看到了彩图(之前都是黑白的),是尸体照片和案发现场照片。放大后看,他发现了很多细节有问题,比如说被害人张婷穿的衣服,张志超的口供和衣服对上了。但是,被害人失踪当天,被害人的同学看到被害人穿的衣服与案卷上照片中被害人穿的衣服是不一样的。 目前,山东省最高人民检察院下了通知,此案案情重大、复杂,对复查期延期三个月。 专家法言 冤案平反:不能全靠法、检自错自纠 析法专家:陈光中(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应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为标准。但陈光中先生在“完善刑事案件申诉启动程序———以山东张志超案为例”的研讨会上谈到,分析许多冤案后发现,在十八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之前,尤其是“严打”时期,有的法院对当时认为“应判死刑”的疑罪案件采取了“留有余地”的策略,不杀头但判有罪,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出现冤案的可能,“可以说,如今在监狱里服刑、不断申诉的人并非少数,这是客观事实”。 刑事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生效错误判决进行重新审理的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诉,但是否启动再审则取决于法院和检察院。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基础上进行微调,新增了非法证据未排除申诉再审的事由以及规定程序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再审等内容,从法律上、理论上把启动再审的标准同再审后改判无罪的标准进行了区分。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稍微容易一点儿。”陈光中认为,从理论上讲,相对于启动再审而言,冤案的平反对证据要求更高。再审是用诉讼构造的方式进一步提供对案件审查的机会,按理说,应提供更多的重新审查机会,也就是说决定是否再审的标准要低一点儿。 “客观上很难平反,社会舆论对刑事案件再审的关注度高。如果案件再审后没有平反,法院就骑虎难下。因而在实际操作时,法院要么决定再审后就平反,要么就压着不决定再审。而且平反的往往是社会影响性较大的案件。”陈光中说。 在陈光中看来,冤案平反不能完全靠法院、检察院自觉的自错自纠。这在客观上存在困难,且在司法责任制严格实施的背景下,纠正冤案对当年的办案人员更是雪上加霜,完全依靠法院、检察院自我纠错,存在较大阻力。因此,陈光中建议设立类似于平反委员会的中立机构,为冤案平反创造条件,“这类机构应由党委领导,成员为社会人士及人大代表等,独立于法院、检察院,能促使疑似冤案的申诉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除此之外,陈光中表示,社会力量在冤案平反中的作用不可低估,“从美国及欧洲国家的经验来看,应容许、支持社会上类似洗冤的组织,让它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也应发挥新闻媒体、相关社会人士的作用,学者也应尽到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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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遭性侵老妪99岁已逝 20年的悬案终于破了

      新西敏市警昨日宣布侦破一宗悬案,一名现年48岁的男子被控于逾20年前入屋爆窃、殴打及性侵犯一名79岁的老妇,警方去年取得DNA新证据后成功破案,可惜事主早于前年已去世,享年99岁。   警方指1996年10月4日,当时79岁的女事主达内尔(Dorothy Darnel)凌晨时分遭贼匪入屋爆窃,期间老妇被对方殴打至重伤,面颊骨爆裂导致其中一只眼失明,窃匪更趁事主被打至失去知觉时性侵犯她。   由于案情严重,新西敏市警当年调派大量人手调查,并发放疑犯的容貌素描,期间有匿名人士悬红1.2万元呼吁知情者提供线索,可是多年来仍未能将疑犯绳之于法。   直至去年3月警方取得新线索,一名涉嫌在高贵林爆窃的疑犯被定罪后下令交出DNA资料,警方其后发现该资料与该宗逾20年前达内尔案的疑犯DNA吻合,因此重启调查。新西敏市警昨日表示已落案起诉48岁格雷(James Gray)6项控罪,包括严重性侵犯、非法禁锢、抢劫、恐吓等,正还押候审,而事主达内尔早于前年去世,终年99岁。   新西敏警察局长琼斯(Dave Jones)表示,当时负责调查该案的警员,目前只剩下12位仍在岗位上,而他亦曾经在医院协助过达内尔,指她虽然表现坚强,但案发后再也没有回到住所,可见事件对她造成不能磨灭的阴影,他亦慨叹达内尔已离世,未能亲眼见到疑犯落网。琼斯指,达内尔出院后曾经开办讲座讲述其经历,并教导其他长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对社区贡献良多。   琼斯指虽然这是长逾20年的悬案,但警方从未放弃,只要有新线索必定追查到底,强调犯法的人必定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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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乃磨市疑似仇恨袭击案 犯人落网周一公开审理

            据报道,警方落案,28岁Qualicum Beach白人男子尼尔森(Gabriel Stephen Nelson)被起诉,涉嫌严重伤人、禁锢和行劫罪名,案发动机正在调查中,不排除与仇恨有关。         事发时,男受害人于市中心与一男子会面后,一同返回所居住的酒店房间,随后他便遇袭受伤,并被对方捆绑和恐吓,部分财物也被偷去,伤者伤势严重,已送院治疗。任何有知晓案件消息的市民,请立即与警方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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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次开枪杀人未遂 多伦多全城通缉

      据当地警方报道,4月9日星期天上午凌晨2点左右的Queen St W.和John St的一家酒吧附近,一名男子涉嫌持枪指着另一名男子并扣动了扳机。   多伦多警方的Jen Sidhu表示,目击者称嫌疑人两次扣动了扳机但均未成功,之后迅速逃窜。   据Sidhu介绍,“他们是在酒吧发生斗殴”。“他拉了扳机两次,但枪似乎被卡住了。”   警方已经确定了该名嫌疑人叫Tyrell Evans,28岁,多伦多人。同时他将面临10项指控,包括企图谋杀罪,枪支滥用等。而那名被枪支指着的男子并没有受伤。   警方已经对Evans发布了逮捕通缉令,同时也指出他是携带危险武器的,建议大家不要接近他。   如果任何人看到Evans,可以立刻拨打911报警电话,或者拨打匿名报警电话416-222-TIPS(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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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挟女子与警对峙 兰里自残男子遭电击枪制伏

    兰里一个自残男子,在警方闻讯抵达后挟持一名女性人质同警方对峙。该男子后被骑警以电击枪制伏,女人质获救后被送去医院体检,她与疑人并不认识。   据区报《兰里时报》(Langley Times)报道,案发周六下午1时左右,在兰利洛根街(Logan Ave.)20400路段的一个巴士总站处,多人报警称一个持刀男子有自杀行为。   当警方赶到后,发现一个男子手持一把刀,而另一把刀则插在他的腰部。警方随即持枪在手与男子对峙,但他不但不听从警员命令,反而挟持旁边一个女子与警方对峙。   疑人案发前据报曾吸毒   当谈判人员与他对话时,警方突然发射电击枪将他制伏,并成功解救出人质。   救护人员也对疑人进行现场急救,包括他腹部的刺伤及电击枪对身体的影响,他已被警方拘捕。据报道,疑人案发前曾吸毒,不过警方对此未予证实。   案发后,警方长时间封锁案发现场调查,目前尚未知道卑诗独立调查办事处(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s Office,简称IIO)会否介入该宗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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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华裔伙同党贩大麻 不满罪成上诉驳回

    指警方监听取得呈堂证据侵犯人权   这是一宗颇为复杂的“案中案”。一宗贩卖大麻案,前后7年时间里经过警方两次调查、4名安省高院法官开庭审理,最终5人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有罪的5人其后向安省上诉法院就其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近日再被安省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for Ontario)驳回。案件涉及的焦点是,警方在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中,是否侵犯了被告的宪法权利,是否合法取得了搜查令,以及所取得的证据能否作为合法证据呈堂。   案中首名涉案者为一名林姓男子,被控涉嫌在多伦多经营大麻分销网络。他每周可以分销约100磅大麻,每磅可以卖至2500元至3000元。他的「供货商」是另一名该案涉案男子,由卑诗省向林供货。第三名涉案张姓越裔男子负责「货物」的储存、分包及分销。另外两名同姓陈越裔涉案嫌犯,则分别负责在安省伦敦市及多伦多地区分销大麻。   皮尔区警方在2010年对案中首名涉案林姓疑犯,提出与毒品犯罪有关的多项控罪。在该案仍等待安省高院庭审期间,警方「亚裔有组织犯罪行动组」(Asian Organized Crime Task Force,AOCTF)于2012年再对林及其同伙展开调查。警方向法庭申请了数张搜查令,并获法庭同意对嫌犯进行监听。警方正是使用了皮尔区警方在2010年对嫌犯提出控罪时所使用的证据,向法庭申请到搜查令和监听许可。这为日后几名罪犯的上诉埋下伏笔。   首次被控获无罪释放   安省高等法院于2014年针对皮尔区警队2010年对嫌犯的控罪展开庭审,法官Hill J认定皮尔区警方用以检控嫌犯的证据非由正常手段(misconduct)取得,因此不能作为呈堂证据。法官最终裁决皮尔区警队对嫌犯的控罪不成立,嫌犯获无罪释放。   问题在于警方根据2010的控罪证据,申请到2012年的法庭搜查令,进而对嫌犯展开二次调查并搜集证据,并根据这些证据对五名嫌犯提出控罪,案件再次上到安省高等法院庭审。法官麦克马洪(Justive John B. McMahon)于2015年9月18日做出判决,认定涉案五名嫌犯一系列与毒品有关的罪名成立。这样带出本案的焦点:警方依据被法院裁决「不合法」的证据取得了二次调查的搜查令,因为这些搜查令涉及到的证据将被告二次定罪,其他同伙亦一并定罪。这二次调查时的搜查令是否合法有效,所搜集的证据是否可以呈堂及给嫌犯定罪。   上诉庭指 原审公平正确 5人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与毒品有关的多项罪名成立,之后依加拿大宪章第24条2款,向安省上诉法院就定罪提出上诉,理由是庭审时采纳的呈堂证据,是以侵害被告人宪章权利的方式取得,所以不应作为呈堂证据导致几人定罪。 其中一名嫌犯还就自己定罪后的判刑提出上诉。安省上诉法院日前由三名法官听审,裁定驳回上述所有针对定罪及判刑的上诉请求。 其中一名上诉人量刑适当 5名被告提出上诉理由表示,法官麦当纳裁定驳回被告禁止证据呈堂时,未充分考虑2010年皮尔区警队不当取证行为对被告宪章权利的侵害后果。 他亦未有由自己的发现中得出合理结论,判定警方在2012年申请搜查令时过于草率。三名上诉法官则认为,麦当纳的裁决参考了合理因素,裁决是公平、平衡和正确的。其中一名上诉人的量刑也是「适当的」。 五名嫌犯中的另外四名在上诉时表示,麦当纳法官听取由一名华裔上诉人提交的禁止呈堂证据请求时,未有充分考虑到判决结果对他们四人的影响。三名上诉法官亦不接受这一说法。指四名上诉人之前已同意麦当纳法官的裁决对他们的庭审同样具有约束力。 而四名上诉人在高院庭审时均有律师代表,亦未在主审法官面前就此做出质疑。三名上诉法官就此驳回五名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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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夫又失业 安省寡妇挑战加拿大遗属津贴

    安省38岁男子德克逊(Daniel Derkson)去年被诊断患上癌症,4个月后宣告不治,但其遗孀朱莉安(Julian Derkson)由于在事发时不足35岁、而且没有未成年子女,结果不符合申领加拿大退休金计划(CPP)遗属抚恤金(survivor benefits)的资格,朱莉安现已就申请向联邦政府提出上诉。   朱莉安与德克逊结婚11年,最近入禀加拿大社会保障审裁处(Social Security Tribunal of Canada)提出上诉,挑战CPP发放遗属抚恤金的年龄规定。根据规定,申领遗属抚恤金的配偶或同居伴侣,除非是伤残人士或需要供养未成年子女,否则必须在死者离世时年届35岁或以上,但朱莉安在德克逊离世时尚差10周才到35岁,而且既非伤残人士、又没有供养未成年子女,因此两度申请遗属抚恤金被拒。   被迫卖屋筹丧葬费   雪上加霜的是,德克逊既没有购买人寿保险,加上患病前不久因车祸失业,因此没有员工福利,夫妇更没有购买按揭保险,以致朱莉安要独力筹措20,000元应付亡夫的丧礼费用,在急需现金的情况下,朱莉安被迫出售夫妻二人合力兴建的梦想居所。   联邦政府对领取遗属抚恤金设下年龄限制,这是基于死者配偶若果是身体健全且没有子女,可以在丧偶后重新工作自力更生。不过,财务专家表示,没有确实数据支持较年轻的寡妇,较有能力改善财务状况。   联邦就业及社会发展部门(ESDC)回覆指,曾经审核朱莉安的申请两次,可惜她不符合领取遗属抚恤金的规定,又引述规定指,朱莉安可以在年满65岁或身体出现伤残后提出申领。上月,联邦财长莫奈(Bill Morneau)透露现正与各省商讨改革加拿大退休金计划,包括遗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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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加国男子浴血闯入加油站后死亡 警方判定为凶杀

      据CP24报道,咸美顿警方说,周五早晨,一名受伤男子驶入一个加油站。这名男子现在已经在医院死亡。   4月28日清晨2点30分刚过时,这名30多岁的男子驶入位于Upper Centennial Parkway的加油站Pioneer Gas Station。他当时全身是血,伤重危殆。不过他还是得以让一名市民拨打了911。   他被急送往医院。警方说,周日早晨,他因伤在医院死亡。   警方现在将他的死亡作为咸美顿今年第二起凶杀案进行调查。   其他细节目前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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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加国华男电邮转账被盗13.5万 法官说银行无责

      通过电子邮件指令银行转账,方便是毋庸置疑的,但风险也无时不在。家住渥太华的华裔居民杜先生就因为使用电子邮件和金融机构联络,不料电子邮件遭人盗用,两笔款共13.5万美元被转走,杜先生告银行未经他许可就把钱转走,结果失败,银行的声明清清楚楚写着不对这类错误负责,法官认为密码被盗杜先生要自己负责。   法庭文件显示,2011年12月,杜先生为了将加币兑成美元,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金融机构Jameson Bank 的东主,Jameson Bank 经营外汇兑换业务。   2012年1月5日,杜先生填写了“客户申请表”,在Jameson Bank 开设帐户。填表时,金融机构有相当详细的说明,罗列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免责条款,简单说就是客户要对损失自己负责,其中明确列明电子邮件通讯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负责。遗憾的是杜先生在法庭上称他根本没看这类声明,因为他相信银行。   开立帐户后不久,杜先生开始通过电子邮件与Jameson Bank 进行沟通。 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2月6日,杜先生和Jameson Bank 之间交换了一些电子邮件。 2012年2月6日,杜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向Jameson Bank 发送指示,将 32,414美元转给美国亚利桑那州的一家公司,作为购买住宅物业的首付款。电汇的电子确认已经发送到杜先生的电子邮件地址,他承认收到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此后杜先生和Jameson Bank 一直用电子邮件联系,杜先生对这种形式的沟通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2012年5月10日上午,Jameson Bank 接到杜先生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通知,说他目前身在美国,手机暂时不能使用。同日下午,Jameson Bank 又接到杜的电邮,要求给新加坡的某个银行转帐4.5万美元。Jameson Bank 照办,并给杜先生寄去电汇收据,杜先生不久就透过电邮回复,表示收到收据。   2012年5月11日,Jameson Bank 再接到杜先生的电邮指示,要求向美国某地的金融机构汇款138,888.88美元。40分钟后,杜先生又来邮,要求给佛罗里达一个银行户口汇款3,000美元。到了5月14日,杜先生和Jameson Bank 均意会到当中出了问题。杜先生表示,要求给新加坡的某个银行转帐4.5万美元和另一笔9万美元都不是他授权操作的,电子邮件被盗用。警方接报案后对新加坡一名疑犯展开刑事调查,但杜先生并未从中获得任何赔偿。   根据Jameson Bank 的规定,如金钱转帐超过15万加元,他们必须和客户取得电话联系,进行确定。但上述两笔款项均未达到这数字。   损失了13.5万美元的杜先生当然不接受这个损失,于是投诉Jameson Bank 要求赔偿损失13.5万美元,投诉遭驳回,杜先生再向省高等法院提出诉讼,法官说:当事人和答辩人均是诈骗案中的受害人。但这是当事人未能保证自己电邮帐户的安全导致的损失,当事人填写客户申请表时的签字已经把控告Jameson Bank 的大门关上了,此案毋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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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小心!报税季诈骗电邮卷土重来 这些手法你必须知道

       报税季到来,冒充加拿大国税局雇员打电话诈骗的案件又有卷土重来之势,而且骗子们通过电子邮件诈骗的手法不断花样翻新。   多伦多居民凯西(Kathie Weiss-Lefebvre)在本周收到一封电子邮件,该邮件的发件人声称是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并向勒菲弗表可以有896.7元的退税,收款方式是透过银行卡电子转账,且只要按上网页的连结即可。     凯西立刻就知道这是个骗局,因为她还没有填报2016年的税表;没有报税怎么会有退税呢?但是她相信部分收到邮件的人已经被骗。     她描述道,这封邮件是她收到迄今为止最具说服力的一封,整封邮件排列整齐,没有语法错误,看起来也不像是复杂粘贴的。邮件还带有蒙特利尔银行和Interac的标志。   凯西没有敢打开链接,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但专家们认为,打开链接后会看到让你输入个人社会保险号码、信用卡信息和银行账户等信息的要求。骗子们拿到这些隐秘的个人信息后,可以搞一系列身份诈骗活动,比如冒名顶替申请信用卡、申请银行贷款等等。上当的加拿大人虽然没有立刻损失金钱,但大笔的金钱损失会随后而来。   联邦税务局发言人梅菲(PaulMurphy)表示,在目前报税季节,这种欺骗手法确有增加,看来情况已十分普遍了。   他表示,网页上提及的退税正是吸引收件人去按键,以及堕入圈套。   另一种电子邮件诈骗更可恶,专门针对已经被电话诈骗骗走大笔金钱的加拿大人。骗子会发电子邮件给上次被骗走金钱的人说,国税局知道你被人冒充国税局骗走了钱,决定给你退税弥补你的损失,但你要先缴纳5%的手续费。   最近,一名在2015年受声称税局电骗10万元的女士,向骑警调查员接触,当时她以为是收到好消息。   安省骑警金融犯罪部警官的马卓尔(JohnMecher)表示,"她对我们说,以为自己可以取回被骗的钱。"   但是,这位已50岁的妇人,实际又再被一次诈骗。她以为自己与税局人员接触,并且准备向对方支付5,000元手续费,以便取回被骗走的10万元。   由于这位女性没有按照其承诺付款,骗子们不断打电话来骚扰,让她非常烦恼。马卓尔让她告诉骗子直接打电话给警方。让马卓尔吃惊的是,骗子不但敢打电话给他,继续冒充自己是国税局雇员,而且指责警方无端干涉国税局的工作、破坏了那位可怜女性的好事。   自2014年起,联邦政府的加人反诈骗中心(Canadian Anti-Fraud Centre)一共收到4.2万宗涉及税局电话诈骗,或加人移民目标的投诉。所有受害人共被骗走涉资650万元。   而涉及税局电邮诈骗的数字并不多,大约为7,000宗,金额约为20万元。因为大多数诈骗案的受害者并没有报案,他们可能觉得这样让自己显得太丢脸了。   梅菲提醒民众,CRA从来不会在退税时要求纳税人提供个人信息或在邮件中提供一个来历不明的网站链接。民众如果接到类似电话,请与警方联系,或向加拿大反诈骗中心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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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列治文公寓遭爆窃 骑警素里拘捕两名嫌犯

      列治文一个屋苑单位遭人爆窃,列市骑警三天后跨市在素里拘捕两名疑犯,起出大批作案工具及怀疑赃物,可能牵涉其他案件。   列治文皇家骑警昨日发出新闻通告,描述柏文爆窃案的案情,指出两名疑犯在3月25日下午4时许,闯入列市兰士登路(Lansdowne Rd.)8100号路段的一座柏文大厦,并进入其中一个单位,偷取大量昂贵物品,包括珠宝、现钞。案发时无人在家,窃匪在警方抵达前已经逃离现场。   警方罪案分析师(crime analysts)参与调查,很快便锁定疑犯身分。在3月28日晚上7时后不久,列治文骑警财物罪案组(Property Crime Unit)的探员对素里市104路(104th Ave.)12000号路段一户民宅行使搜查令,搜出一批涉案物品,并拘捕两名男子。   警方还检获4把仿真枪、各种口径的弹药、气枪、燃烧弹发射枪、外汇现钞、名贵手袋与钱包、珠宝、虚假身分文件、一批药物。   经过调查后,骑警认为该案与列市其他罪案,以及发生在本那比、高贵林与新西敏的案件有关联。被捕的疑犯分别为34岁与30岁,都是来自素里,均为警方熟悉人物。   列市骑警发言人黄寒青指出,财物罪案愈来愈复杂,往往涉及多个辖区。他提醒高楼大厦的住客小心门户,不论是电梯还是地下停车场,不要让歹徒有机可趁。就算在装设严密保安系统的大厦,只要有人不小心,都可能让窃匪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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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列治文陌生人搭顺风车 好心男子座驾遭抢

        列市日前发生"顺风车"变劫车案,一名好心男子凌晨接送陌生男子一程,岂料被对方威迫下车,将车劫走,至今逾三周仍未寻回。警方昨日发出涉案男子相片(图),呼吁公众助查。   皇家骑警表示,事发于本月3日凌晨1时,一名28岁男子在河旁路(River Rd.)8800号路段一间商业机构,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走近倾谈,请求送他往市中心。事主好心载对方往3号路(No. 3 Rd.)夹甘比路(Cambie Rd.)时,对方突然发难,威迫事主下车,劫走汽车。被抢走的汽车为2016年款Kia Optima黑色汽车,挂有阿省车牌。案中疑犯为为白人,约6呎1吋,重200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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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探访红通嫌犯住所:住在富人区 房屋均价数百万

    据新西兰天维网报道,27日,中纪委中央追逃办发布公告,首次公开了部分红通外逃人员的藏匿线索。在公布的22名红通外逃人员的信息当中,有4人据称是藏匿在新西兰。 天维网记者独家逐一走访这4人可能藏匿住址和所在街区,发现无一不是奥克兰有景观有名校的豪宅区,所在街区的均价都超百万纽币(1纽币约合4.7元人民币)。有的外逃人员所在街区房屋的市场估价甚至在220-600万纽币。 其中,出逃到奥克兰最早的中国外逃人员,所在街区现在的房价中位数对比其出逃当年已涨了5倍。 4名红通人员藏匿住址所在街区均为富人区 根据上述线索,天维网记者独家逐一检索这4人可能藏匿地址所在街区的房价信息。 其中,记者查阅了一下蒋雷所住的Cockle Bay的房价资料。2017年,该区的房屋均价为128.9万纽币(约合650万人民币)。不过,他所在的Sevenson Way这条街,一共有29栋别墅,最贵的一栋市场最低估价在320万纽币(约合1600万人民币),最便宜的一栋房子,市场估价最低也要122万纽币(约合610万人民币)。记者算了一下,这一条街的房屋市场估价已经达到了平均193.3万纽币。 这还不是最夸张的。以上四人所住的街区,房屋均价全部超过100万。其中宣秀英所在的The Esplanade是奥克兰东区Eastern Beach的一条著名海滨大道,全部都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海景豪宅。2017年的市场均价在155万纽币(约合775万人民币)。 以下是天维网所做的详细统计: 可以说,这几位红通在逃人员所住的地方,非富即贵,不是一般人可以负担得起的。这几个街区的名字,在奥克兰的网友应该都非常熟悉。 这些地方不仅风景优美:一个个面朝大海的房子,不是海景豪宅就是高档公寓;而且生活配套设施也非常完善,附近优质的学校,公共绿地,便利的交通。让人不禁感慨,到底是怎样的有钱人,才能住进这样一个豪宅当中。 出逃时间最早的陈兴铭,是2002年6月出逃新西兰的。记者查到,2003年时在其所在的Half Moon Bay买一套5房2卫599平米的永久产权房子,大约需要50万纽币。同样一套房子,在14年里上涨了5倍多。 75岁的虞泰年,是年龄最大的在逃人员,他所住的Tawa Road,也是大隐隐于世的存在。其附近的St Cuthberts College是新西兰著名的女校,有着一百年的历史,是教会全日制寄宿女校。该校的入学选拔非常严格。记者查阅了一下资料,2013年时,该校的国际留学生一年留学费用平均在3.5万纽币,本地学生的学费也超过1.5万纽币。 实地走访: 28日,天维网记者按图索骥,实地走访相关街区。 根据线索,虞泰年疑似藏身在中区Tawa Rd附近的某栋住宅中。记者首先来到这里。在了解到记者来意后,在散步的附近居民蔡女士表示这条街华人很多,但并没有见过虞泰年;而另一名跑步的白人女子则向记者索取了联系方式,表示会问问住在这里的朋友。 Tawa Rd上的便利店。 虽然没有了解到更确切的线索,但记者从Tawa Rd上的一家印度便利店获得了一些有用信息。在得知虞泰年的情况后,便利店店员ILA露出有些吃惊的神色。我见过这个人,她说,他来买过东西。 当记者问及她对虞泰年的印象时,ILA表示他话不多,只是付钱走人。 作为四名藏身新西兰的红通人员中唯一的女性,宣秀英可能居住的地点位于东区的Eastern Beach。记者实地走访发现,这一地区亚裔面孔相对较少。记者随机询问了几名路人,大部分人表示对宣秀英没有印象。但一位叫Biel的女士表示可能见过。 Biel居住在附近,据她称是前几天在路上看到的。我当时在遛狗,这个人拎着几个塑料袋迎面走来。Biel说,我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当时她袋子里掉出几个苹果,差点被我的狗叼走。不过我不太敢确定我遇见的那个人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说实话,我不太能分得清亚洲面孔,无意冒犯。 在奥克兰东区据信是陈兴铭藏身的Compass Point way,记者并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线索。位于半月湾的Compass Point way是奥克兰著名的高档豪宅区之一。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当地的平均房价达到122.8万纽币。 与大多数豪宅区的特点一样,Compass Point way及周边街路也十分宁静。记者在此处逗留30分钟左右,除了一栋比一栋土豪的豪宅,以及远处Rangitoto火山的优良海景之外,一个人也没有看到。而就在Compass Point way以东6公里左右的Stevenson Way,则是另外一名红通人员蒋雷可能藏身的豪宅区,记者同样在此蹲守半小时左右,没有遇见任何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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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男子自学风水和盗墓 疯狂盗掘18件珍贵文物

    男子强某自幼酷爱历史,长大后为求发财竟打起了家门口古墓的主意,他自学风水和盗墓技能,又网购洛阳铲等工具,伙同他人盗掘宝鸡陈仓区鸭限岭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群内文物18件。 犯罪嫌疑人强某等6人盗掘的部分的文物。华商报 图 农户家果园现3个盗洞 去年12月27日,凤阁岭镇鸭下岭村村民张某向拓石派出所报警称:自家果园中被人挖出三个深坑,坑内有人的头骨,怀疑是盗墓贼所为。接警后,公安陈仓分局组织警力对现场保护,随后将情况通报宝鸡市文物旅游局与刑事技术人员联合开展勘查。经查三个深坑为方形坑,坑口规格约为110cm60cm,其中一个坑深约4米,坑内有一颗人的头骨,另外两个坑已被填埋。 经联合勘查,现场深坑是犯罪嫌疑人盗掘古墓葬所留的盗洞,案发区域属于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鸭限岭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该遗址属新石器时代文化、历史的考古研究。案情重大,陈仓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两个月侦破盗墓案 经过民警两个月的侦查,一个以强某为首的职业盗墓团伙浮出水面,该团伙成员9人,昼伏夜出,交叉作案,有专业盗墓技能和作案工具。2017年3月2日凌晨3时,宝鸡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仓刑侦大队兵分多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搜出铜簋、铜镜、铜鼎、瓷器等出土文物15件以及探针、洛阳铲等作案工具多件。 随后,民警又在渭滨区玉泉村将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陈某抓获,追回兽面铜泡、石贝等文物3件。经过大量调查取证,鸭限岭古文化遗址被盗掘案成功告破,同时破获盗掘古墓葬案件7起,根据文物部门专家认定该团伙盗掘的古墓葬跨越春秋、汉、元、明多个朝代。 自学风水学和盗墓技能 犯罪嫌疑人强某供述称,自己虽小学没毕业但其酷爱历史,从小就知道凤阁岭镇有很多古文化保护区和古墓葬群,从网上看盗古墓能挖出陪葬的文物,可以卖出好价钱,于是就产生了盗墓的想法,2015年他开始通过社交软件交流学习盗墓技能和风水学,并网购了洛阳铲等作案工具,通过多次实地练习尝试最终掌握盗墓技能。 强某称他白天踩点是通过山水走势来找风水宝地,这些风水宝地往往都是古墓葬所在地,找好之后用手机拍下来,到了夜里再前往那片区域利用探杆插入土层探寻古墓葬的具体位置,他可以根据古墓葬墓穴的走向判断出古墓的年代,确定了古墓葬的具体位置后,就用洛阳铲等工具开挖,直到挖出古墓葬的墓穴,然后在墓穴中找寻文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强某等6人因涉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已分别被公安陈仓分局依法执行逮捕,其他4人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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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小心!温东色魔出没 夜袭3位独行女

      温东昨日凌晨在一个半小时内,接连发生三宗以夜归独行女子为目标的性侵案,其中两名女子先后被一名男子走近及捉住,幸两人均及时脱险,第三名女子则遭色魔性侵,警方指三宗案件疑犯的外形及装束相同。警方在案发后提醒市民提高警惕。   温市警方昨日公布称,首案发生在昨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一名22岁女子在蒙茅斯路(Monmouth Ave.)夹乔伊斯街(Joyce St.)行走时,遭一名男子从后方接近,并叫她别动。女事主逃离并报警。   凌晨1时,一名34岁女子在乔伊斯街夹范内斯路(Vanness Ave.)处进入一间柏文时,被一名陌生男子从后面抓住。她大声尖叫,将该男子吓走。   约凌晨2时,一名21岁女子在东46街(E. 46thAve)近多曼街(Doman St.)处,被一名男子从后面抓住,然后将其拖入一间空置房屋外的树丛性侵。   在三宗案件中,嫌犯皆被描述为一名20至40岁的男子,身高5呎6吋至5呎8吋,身穿深色衣服。   警方暂将案件列为性侵犯案,呼吁知情人士,包括曾在案发时在现场区域目睹可疑情况,又或是知道色魔身分者,请致电温市警性罪案组:604-717-3720或灭罪热线电话:1-800-222-8477,以协助追捕色魔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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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中国曝光22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 5人在加拿大

      4月27日,中央追逃办首次以公告形式,曝光“百名红通人员”中22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其中包括备受舆论关注的河北省委原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等,这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尚属首次。   记者注意到,22名外逃人员中,逃往美国的最多,共计10人,逃亡加拿大、新西兰的次之。   22名外逃人员老底被揭!   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这在中国尚属首次。   两年后,2017年4月27日,中央追逃办首次以公告形式,曝光“百名红通人员”中22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藏匿线索。这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尚属首次。   事实上,尚未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仍有60人,为什么选择这22人公开其藏匿线索?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表示,“这22人追逃难度相对较大,或者正处在关键环节需要进一步施压。”   长期关注并研究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黄风,认为这22人中有些人已经在当地取得合法身份,对他们的追逃必须营造更强烈的国际合作氛围。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与两年前“百人红通令”公布“可能逃往国家和地区”相比较,今次这份公告进一步披露了外逃人员“目前可能居住地”,细化至具体街区,譬如程慕阳为“Oak Ridge Community, Vancouver,Canada”。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任建明指出,“此次曝光的信息详细到具体的国家、城市甚至是街区,可以让海外知情者有目的地关注,有效提高追逃追赃效率。”   “这些腐败分子外逃后,多混迹于当地华侨华人社区,严重损害我华侨华人勤劳正直、遵纪守法的良好形象,破坏当地治安稳定,干扰居民正常生活,成为社区污点。”中央追逃办在公告中呼吁,希望广大华侨华人和国际友人认清这些腐败分子的真实面目,不允许他们玷污华社和所在社区,让他们无处藏身,还当地一片净土。   22人中,10人或藏身美国   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此番被通报的22名外逃人员中,有两名女性,分别是南方证券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营业部原主任宣秀英、河北唐山豪门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原会计黄红(又名黄利)。   黄红的外逃时间最长,于1998年5月16日逃至美国。外逃时间最短的是任标,他是江苏大罗能源物资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原实际控制人,于2014年 1月23日非法出境,辗转外逃至圣基茨和尼维斯。具体看,外逃1-5年的有6人,5-10年的有3人,10-15年的有7人,15-20年的6人,外逃 10年以上的超过半数。   根据统计,其中10人“目前可能居住地”在美国,接近半数 ;5人在加拿大,4人在新西兰。此外,澳大利亚、英国、圣基茨和尼维斯各有一人。   “这些腐败分子利用各国法律差异千方百计寻找栖身之地,破坏逃往国法治,危害逃往国安全稳定,挑战国际反腐败合作。”   为此,中央追逃办呼吁有关国家政府不以任何形式给腐败分子提供“避难所”,不给腐败资金转移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中国的反腐败行动。   “中国尊重各国法律,愿同有关国家积极协作配合。我们也敦促个别国家不要为获得经济利益,不顾当事人涉嫌腐败犯罪的性质,通过投资移民计划滥发护照签证,已经发放的应尽快吊销。”中央追逃办称。   “喊话”外逃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在这份公告中,中央追逃办还“喊话”外逃人员:“我们再次正告在逃犯罪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宽大处理。”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的40名嫌犯中,6人被缉捕,7人被遣返,2人死亡;25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比例超6成。其中,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就是此类。   中央追逃办在公告中强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有决心有能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坚决不允许侵害人民利益的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那么,这些外逃人员如何侵害人民利益?以此番被通报的22人为例,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罪的占半数以上。   此前40名已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中,有19人涉嫌贪污,7人涉嫌受贿,另有诈骗和滥用职权等罪行。   “这些腐败分子大肆攫取巨额公共钱财,逃至境外逃避法律制裁,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破坏政府公信力和法治,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公告称。   将继续受理举报,通报更多外逃人员线索   近年来,中国官方不断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截至2017年3月31日,通过“天网行动”先后从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2873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476人,“百名红通人员”40人(截至4月底),追回赃款89.9亿元人民币。   不过,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尚有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外逃出境的国家工作人员365人,失踪不知去向的国家工作人员581人,共计946人。   中央追逃办称,这些外逃人员有的在“红色通缉令”公布后变换身份、躲避追捕;有的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有的投案犹豫、决心难下;有的执迷不悟、负隅顽抗。   为此,公告呼吁,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提供在逃人员线索,积极举报新逃人员,使外逃人员无处遁形   “我们将继续受理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权益。我们还将根据追逃追赃工作需要,通报更多外逃人员线索。”中央追逃办在这份公告中说。   中纪委网站撰文称,“天网”正越织越牢越织越密,再怎么处心积虑地逃窜,到头来只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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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震惊!加拿大边境局人员走私30公斤可卡因

    两名加拿大边境保安人员在骑警缉毒行动中被捕。图为搜出的可卡因毒品。(CBC)   皇家骑警在缉毒行动中逮捕5人,其中两人是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 Agency)执法人员,他们被控违背诚信、进口毒品等罪名。   皇家骑警指出,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之间,这两名边境保安通过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Pearson International Airport),偷运可卡因。   此外,一名安省尼亚加拉瀑布市(Niagara Falls)32岁男子、两名来自宾顿市(Brampton)的41岁及57岁男子也涉案被捕。   骑警称,尼亚加拉瀑布市的男子、宾顿市其中一名男子,各面对两项控罪,包括合谋进口管制物质及进口管制物质;另一宾顿市男子面对一项指控:合谋进口管制物质。   骑警与边境服务局联手调查一年半,最终缴获来自哥伦比亚及牙买加的可卡因,这些毒品运输目的地为多伦多。   骑警指出,这个集团在此期间涉进口30公斤可卡因。   涉案的两名边境保安,分别为37岁的多伦多男子,以及41岁的安省巴里市(Barrie)男子,两人各面对3项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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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

    男子杀害妻子在尸体上做记号 称“好在下面找到她”

    原标题:杀了老婆后,在尸体上做记号然后割腕自杀去“阴间”找她… “生做不了夫妻,死也可以做夫妻!” 面对要离婚的妻子 樟树男子黄某伸出毒手 杀害妻子后 毫无人性的他还在妻子尸体上划出记号 随后割腕自杀 以便在“阴间”找到妻子 ...... 近日, 江南君获悉 这起发生在宜春樟树的命案 黄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我杀了老婆,帮我报警吧” 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26日凌晨1点多钟,樟树市居民黄某打电话给朋友张某,让张某报警。“他称自己将老婆掐死了,要110过来给他补一枪,要和老婆到地下做夫妻。”张某回忆。 等警方和张某赶到时,看到黄某的老婆躺在床上,嘴唇带黑色,黄某躺在床上,地上流了一摊血。医务人员当即上前对黄某进行救治。而黄某的妻子则已经死亡。 据医生介绍,黄某伤在左手的手腕,左手腕屈侧腕横纹上有一处长约7厘米的裂口,肌腱、血管、神经断裂外露。 妻子被杀害,残忍用刀做记号 在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中,记载了死者敖某的死因,系因机械性暴力(扼颈或伴捂口鼻)作用后,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而在案发现场,警方还提取到美工刀、遗书等物品。 那么,黄某为何要对妻子杀毒手呢? 因为夫妻感情问题,死者敖某提出要与黄某离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后,黄某起了“杀心”。产生了‘生做不了夫妻,死也可以做夫妻’的想法,将妻子掐死。 事后,黄某给儿子写下遗书。被告人黄某相信迷信,认为给对方做上记号便能在“阴间”找到敖某,于是用美工刀在敖某左手腕处划了一刀作为记号,随后黄某用美工刀割腕自杀,但未果。 “我认为她死了,就说你不要走得太快,我把事情安排一下,随后就来陪你。我就开始写遗书,写完后我到大厅拿了一把美工刀到房间,先在她的左手手腕上划了一刀,留个记号好在下面找到她,我又在我的左手手腕上划了三刀,我就慢慢昏过去了。”在黄某的供述材料中,黄这样说道。 以为快死了,让老板把工资寄给儿子 “我在家看书到晚上9点40左右就去房间睡觉,睡着之前没有看到父母吵架,睡着之后迷迷糊糊听到父母在房间争吵,但听不太清楚,也没有听到打斗的声音,就没在意继续睡觉了。”黄某的儿子证实,案发当晚并没有发现异常,直到凌晨时分,他的姨妈到他房间把他叫醒。 “过了一段时间,我醒过来了,一身麻木,只有右手会动,我认识到我没有死,我就用手机拨打了三四次110,要公安机关给我‘补一枪’,我又拨打了我抚州老板的电话,说我老婆死了,我也快了,要她把我的遗物和工资寄来给我儿子。”黄某的供述材料中说,之后,他又拨打了衣柜店老板的电话,告诉对方明天去不了那里做事了。 多名知情熟悉黄某的人士证实,黄某时和朋友在一起会喝点酒,但不是好酒的人,人也很老实,做事很能吃苦,没有看他发过脾气。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在被人眼里“不发脾气”的老实人,却残忍地把妻子杀死。 老丈人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黄某称,当妻子发现他要掐死她时,当时就说“我不和你离婚了,你放手”,但黄某却说“太迟了”。 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中,记者看到,死者敖某的父亲上诉提出:请求二审法院对黄某严惩;对一审法院关于民事赔偿部分的判决不服,请求二审法院支持死亡赔偿金486180元。 记者注意到,2016年7月24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办理丧葬事宜费用共计28649.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敖某的儿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黄卫江的行为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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